团粤联发[2008]37号 关于举办“岭南杯”第三届广东 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劳动保障局,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广铁(集团)公司团委,各有关单位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的选拔工作,现定于九月下旬在广州举办“岭南杯”第三届广东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岭南教育集团承办。 为做好选拔工作,由主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此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青工部,负责整个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大赛技术文件及有关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竞赛职业(工种) 本次大赛设装配钳工、铣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等3个职业(工种)。 三、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专业(岗位)工作;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技术工人; (三)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青年技术工人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四、竞赛标准及组织实施 1.竞赛标准。大赛各职业(工种)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理论和技能要求为依据。竞赛内容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项,两项成绩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理论知识以笔试形式进行,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增加时事政治。根据合计后的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计算名次,总成绩相同时以实际操作竞赛成绩高者为先。 2.组织实施。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劳动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企业认真做好参赛动员,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好初赛,并按分配的名额组织参赛队伍参加大赛。 在大赛中,获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代表广东参加全国决赛。 五、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按照“广泛动员、层层比赛,赛练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选拔赛总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做好各项赛事的准备工作。各市、各部门的初赛要在2008年9月中旬完成。 (二)决赛。决赛将于9月下旬举行。决赛为省级二类竞赛。设单项赛(个人赛)和团体赛。 1.单项赛。以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决出优胜者。 2.团体赛。以各市、企业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伍由3名选手组成(每个工种各1名),以3名选手的个人成绩之和计算团体总成绩,并从高到低排名决出优胜团体。 请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和有关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参加选拔赛选手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六、竞赛奖励 1.获各职业(工种)单项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冠军、亚军、季军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各职业(工种)参赛人数在60人以上,获前五名选手(如参赛人数在30人以上,60人以下的为前三名选手, 30人以下的为第一名选手),理论、实操均合格者由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并对参赛前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者,晋升为技师资格。由团省委、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3.参赛选手,理论、实操均合格者,由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4.大赛组委会对团体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颁发“团体冠军”、“团体亚军”、“团体季军”奖牌;对积极组织初赛、踊跃推荐优秀选手参赛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地市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客观、公正地选出参赛选手。 2.精心组织。各地市及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经验,科学制定本次竞赛规划,广泛动员组织广大青年技术工人参加竞赛。要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竞赛水平高、效果好,竞赛赛结果客观、公正。 3.积极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的竞赛氛围,对于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技工人才,各地应重点宣传,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 各请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第三届广东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按照赛事的总体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通过技能竞赛活动带动和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人人争当技术能手,勇于创新创造,不断提高我省青年职工职业技能水平。 联系人:黄瑞轸 林丹凤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青工部(邮编:510080) 电子邮箱:gdyea@sina.com 联系电话:(020)87195625、87185624 传真:(020)87185624 附件:1.“岭南杯”第三届广东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岭南杯”第三届广东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3.“岭南杯”第三届广东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青年 职业技能大赛 通知
(共印100份) 附件1: “岭南杯”第三届广东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 白 涛 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 林应武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 王晓亮 团省委青工部部长 葛国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处长 陈锐彬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钟燕锋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 姚健建 团省委青工部副部长 林丽珊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调研员 杨耀基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刘丹青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主任 成 员 王建平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副调研员 傅 鸫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命题科科长 傅 谦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 王寅飞 广东岭南现代制造技工学校实训中心主任 何 云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职工 黄瑞轸 团省委青工部主任科员 林丹凤 团省委青工部科员 廖一川 团省委青工部科员 卢拓妍 团省委青工部科员 附件2: “岭南杯”第三届广东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名额分配表
注:1.在各地市及行业单位选派的代表队数量一栏中,凡有在队伍数量后带“*”号的,表示该所在单位选派的参赛队伍中至少需要有一支参赛队伍来自“两新组织”。 2.各地市及行业单位选派的参赛队伍可由所在地市及行业团委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组成,也可经团委推荐,由来自同一企业的选手组成队伍代表参加。 附件3: “岭南杯”第三届广东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 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及相关单位团委):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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