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福娃爱心传递、共享和谐奥运” 大型活动受捐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 2008年奥运会前,团中央将联合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等单位共同举办主题为“福娃爱心传递、共享和谐奥运”的大型公益活动,向广大青少年尤其是困难青少年捐赠福娃,在青少年群体中传播奥林匹克知识,倡导奥林匹克精神与理想,让广大青少年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爱心的传递。 这项公益活动将在广东设分站,于5月中旬在我省开展福娃捐赠活动,主要捐赠对象为15岁以下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优先考虑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青少年,城市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农民工家庭子女,公安、消防、民警英烈子女等。各市分配的受捐名额为250人,届时将采取团省委统一寄送,各地负责分发的形式进行。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请各地级以上市团委于 联系人:车育杰,电话:020-87185647,传真:020-87300136,电子邮箱:tswxcb@126.com。 附件:受捐名单统计表(样本)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08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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