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青春让理想闪光”主题策划报道项目进行比选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青春让理想闪光”主题策划报道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广大青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拟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工作。现对该项目所需专题策划、新媒体内容制作发布等服务进行比选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1.围绕展示新时代广东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策划制作并发布图文、视频等内容,推送不少于9次。
2.依托客户端制作并上线1个新媒体专栏,综合展现新时代广东青年典型人物与担当故事。
3.发布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宣传要求,发布前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
4.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须提交内容推送清单、发布链接或截图等验收材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项目报价书(附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工作方案(包括策划思路、内容制作发布安排、实施进度、质量保障和人员配置等);
4.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文件、工作成效佐证材料等);
5.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等)。
五、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综合评估投标人报价合理性、项目工作方案可行性、商务资质完整性、技术能力及项目经验等因素,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结果将以电话方式告知各投标单位,投标方案不得超出项目预算。
六、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6年8月10日17:30前,将投标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版报价材料同步刻录至光盘(或U盘),与投标材料一同密封后邮寄至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3.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020-87185618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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