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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334 更新时间:2026/3/22 12:46:17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现就青年兴乡专项——兴乡青年招聘及优品市集活动物料设计制作项目进行比选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青年兴乡专项——兴乡青年招聘及优品市集活动物料设计制作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助力“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进一步擦亮广东“百千万工程”青年兴乡培育计划品牌,精准对接兴乡青年企业与各类优秀人才,推动青年就业创业和乡村振兴双向奔赴,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拟于2026年上半年开展兴乡青年招聘和兴乡青年优品展示活动。现将该项目所需物料设计、制作及布置、现场拍摄等项目服务进行比选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时间:2026年3月至2026年6月。

2.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内容

要求规格/尺寸

数量

单位

单价

价格

空间搭建与陈列制作

1.包含入口堆头、横额装饰(其中,横额装饰区长度约800cm,高度约120cm,可根据实际设计效果调整)
  2.兴乡青年优品展台搭建及布展(其中,展览区长度约700cm、展台长度约400cm,高度可根据实际设计调整)
  3.策划制作不少于21个地市的市集,市集每个摊位尺寸不小于165*200  ()  cm,每个市集配备1张长桌、3把椅子

1

33000

33000

视觉设计与平面物料

含视觉设计、摊位装饰、导视系统、户外指示牌、箭头地贴、集市指示等

1

17000

17000

摄影摄像

含现场摄影服务等

1

5000

5000

策划与活动执行

含活动整体方案策划执行、场地勘测、所有物料运输安装及撤场。

1

20000

20000

总计

75000

备注:1、项目不得转包、分包;2、上述采购项目总报价不得超总预算,根据场地等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5.具备参与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四、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项目报价书(附件),可以优化采购项目规格;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项目工作方案;

4.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等相关资料(类似项目合同文件、证明工作成效佐证材料);

5.企业相关资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项目参与人员资质等)。

五、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价格、运营方案、商务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并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结果将在评审完成后以电话方式告知各投标单位。投标方案不得超出预算。

六、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6年3月25日17:30前将投标材料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和盖公章扫描版报价材料同步刻录至光盘(或U盘)与投标材料一同密封,邮寄至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之5

3.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7184933

 

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3月22日  


         附件:采购项目报价书

         附件.采购项目报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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