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红领巾示范校的引领作用,夯实少先队基层基础,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于2019年6月共同启动了第四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现经学校自行申报,团市委、市少工委审核验收推报,并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组织专家评审,拟命名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小学等60所学校为第四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详见附件)。 现将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23日至12月29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少工委办公室实名反馈。反映事实要具体清楚,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第四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名单
联 系 人:李群英、游伟峰 联系方式:020-87185621 工作邮箱:tsw_snb@gd.gov.cn
省少工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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