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下载通知.PDF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根据粤组干〔2017〕1087号文件,省委组织部同意: 潘剑勇同志任团省委党组成员。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编: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版权所有 2020-2021
粤ICP备06082245号
广州市网站安全备案信息备案编号:4401040100003
技术支持:广州动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