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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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联发〔201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为美丽乡村绘蓝图”——2017年南粤村庄(整治)规划志愿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联发 点击数:7353 更新时间:2017/8/8 14:17:52

有关地级以上市党委农办、团委、扶贫办(扶贫局、协作办、对口办、经协办):

根据《关于开展“我为美丽乡村绘蓝图”——2017年南粤村庄(整治)规划志愿行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17〕44号)文件精神,经有关地市党委农办、团委、扶贫办推荐,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团省委核定,至7月28日止,全省共489条省定贫困村(行政村,下同,详见附件1)参与本次行动,为进一步做好行动开展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村庄信息录入工作

有关地市要及时按照“我为美丽乡村绘蓝图”——2017南粤村庄(整治)规划志愿行动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详见附件2)要求,于7月31日前录入本地参与行动贫困村的各项信息。参与行动贫困村的网站登录账号、密码已经下发至各地市团委,请各有关地市扶贫办联系本地团市委,发动和指导参与行动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按工作指引要求录入村庄信息,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参与行动的村庄信息录入工作。

 二、提供启动资金保障

为有效推进本次规划志愿行动的实施,考虑志愿者多数是学生,是志愿为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服务,工作量大,任务重,建议当地政府在符合体制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参与本次志愿行动的规划设计队伍给予一定伙食、交通费用的补助支持,建议一个贫困村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支持,以确保帮扶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规划工作顺利推进,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做好行动对接工作

有关地市团委要指导县(市、区)团委在参与行动贫困村的村委、学校或者乡镇政府招待所,为参与行动的规划设计队伍提供住宿。参与行动贫困村的驻村干部、乡镇团委和村委要积极协助参与行动的规划设计队伍收集相关部门的有关资料。参与行动贫困村的有关资料将于8月初在行动网站统一公布,届时规划设计队伍可在网站上配对贫困村进行规划设计,配对成功的贫困村要在三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规划设计队伍,确保与规划设计队伍对接畅通。

附件:1.各地市推荐村庄汇总表

     2.“我为美丽乡村绘蓝图”——2017南粤村庄(整治)规划志愿行动工作指引(试行)

省委农办联系人:张文

联系电话:020-37876394,邮箱:fpbywc@126.com

团省委联系人:施爱华,谢智敏   

联系电话:020-87195623,邮箱:tswgdqnb@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秘书处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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