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联合开展“诵中华经典古诗文, 树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青少年大力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2006年,团省委在全省开展了“诵中华经典古诗文,树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系列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国学启蒙教育。对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构建和谐广东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团省委和省精神文明办决定在2007年联合开展该项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内容,通过古诗文诵读和国学小博客比赛等系列国学启蒙活动,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以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建设和谐广东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二、活动对象 广大青少年,重点是中小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07年5月-9月。 四、活动内容 1、开展第二届诵读古诗文比赛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地市自行组织,推选选手参加决赛。决赛由省组委会组织,决赛的章程见附件1。 2、开展第二届国学小博客大赛 国学小博客是针对全省中小学生的国学博客比赛,参赛者通过登录南方青少年网(www.southyouth.com/blog)进行注册参赛,大赛章程见附件2。 3、暑假农村普及活动 时间:7月-8月 省组委会将结合今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大学生“三下乡”期间在农村学校中开展送书、诵读和写博客等活动在农村开展该项主题活动。 4、粤港青少年文化交流 时间: 交流人员从获得第二届诵读古诗文比赛一等奖和第二届国学小博客大赛一等奖中挑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广大青少年参与该主题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国学启蒙教育,是培育青少年民族精神的有效途径,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举措。全省各级团组织和精神文明办要充分认识到该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结合教学,务求实效。开展该项主题活动要与学校的实际教学紧密结合,尤其是语文教学、德育教育和礼仪教育等,同时要和少先队日活动结合,促进学生国民教育的提升和少先队活动的开展,确保该项主题活动能受到学校的重视并主动参与进来,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网络、宣传栏、板报等各种途径和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动员,同时要与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对开展该项主题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学校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动员更多的学校参与该项主题活动。 六、活动组织 为更好开展该项主题活动,成立2007年广东省“诵中华经典古诗文,树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活动组委会(附件3),负责全面指导活动开展。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请各地市于 联系人:傅嘉键、赵冠中 电话:020-87185703-805、808、810(传真) 电子邮箱:sdjdsw@163.com 附件: 1、第二届广东省诵读古诗文决赛章程 2、第二届国学小博客大赛章程 3、2007年广东省“诵中华经典古诗文,树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活动组委会名单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荣辱观 主题活动 通知
(共印60份) 第二届广东省诵读古诗文决赛章程 一、比赛意义 通过诵读比赛,对广大青少年进行国学启蒙教育,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青少年,在广大青少年中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传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比赛时间 三、比赛地点 广州市。 四、参赛人员 各地市选派的选手。 五、比赛组别 小学背诵组、小学朗诵组、中学背诵组和中学朗诵组。其中今年9月份升入初中的小学生归为中学组。 六、比赛安排 决赛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朗诵组与背诵组同时进行,各地市选派的选手分别参加小学和中学朗诵组、小学和中学背诵组的比赛。四组选手分别根据抽签决定顺序。四组分别筛选出5名选手(获一等奖)进入第二阶段比赛。其他的选手根据得分排名,依次获得二等奖(各5名)和三等奖(各若干名)。 第二阶段( 朗诵组与背诵组依次进行,每组5名选手分别再抽签决定参赛顺序。根据评委评分再次排出名次。 七、比赛内容 为更好开展比赛,确定《中华经典美文》诵读系列图书为该次比赛的推荐用书,并以该系列图书作为比赛内容的参考。 朗诵组: 1.“八荣八耻”全文朗诵; 2.古诗文朗诵:参考比赛推荐用书自由选择,朗诵形式自定(比如:可以用普通话、粤语、客家话、潮汕话等语言,说唱或配乐朗诵等形式),限时五分钟; 3.活学活用谈体会:根据所朗诵的内容,结合平时的生活学习有选择地谈个人感受体会。限时三分钟; 4.现场问答:评委根据选手朗诵内容和体会,向选手提出有关问题,让选手回答,限时一分钟。 背诵组: 1.“八荣八耻”全文背诵; 2.古诗文背诵:由评委在比赛推荐用书任选两段(两天/课),其中一段见附件的规定范围,另外一段则随机指定; 3.选题背诵:为了考核选手的表现力,比赛准备若干主题(参考比赛推荐用书的故事),选手根据所选主题选择自己认为切合题意的段落进行背诵。 4.活学活用谈体会:根据以上背诵的内容,结合平时的生活学习有选择地谈个人感受体会,限时三分钟。 背诵组要求使用普通话,语速适中,轻重缓急合理,有感情地背诵和表达,能够体现所背诵内容的意境和韵味。 八、评分标准 朗诵组和背诵组的评分标准:对表现形式、内容完整、语音准确、语言流畅、艺术感染力、临场发挥等方面给予综合评定。 九、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小学诵读、小学背诵、中学诵读和中学背诵四项奖励,分别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若干名。 十、比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 第二届诵读古诗文比赛作为广东省“诵中华经典古诗文,树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系列活动之一,其组委会与2007年广东省“诵中华经典古诗文,树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领导小组相同,负责全面指导比赛开展。比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 电话:020-87185703-805、808、810(传真) 电子邮箱:sdjdsw@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510080 附件1 第二届广东省诵读古诗文比赛背诵组指定范围 1、《论语》(可参考比赛推荐用书中的《精选论语30课》) 附件2 第二届国学小博客大赛章程 一、大赛介绍
国学小博客大赛是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和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联合开展的“诵中华经典古诗文,树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系列活动之一。 通过国学小博客大赛,对广大青少年进行国学启蒙教育,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 二、大赛时间
三、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 四、参赛形式
分个人参赛和集体参赛两种形式,个人参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集体参赛分小学组和集体组,参赛者登录南方青少年网(www.southyouth.com/blog)进行注册参赛。 (一) 个人参赛 中小学生以个人名义注册博客,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小学组或者中学组,其中今年9月份升入初中的小学生归为小学组。要求注册内容真实。 (二) 集体参赛 集体人数五人以上,可以以班集体或少先队大队、中队、小队、或红领巾小社团等名义注册博客,根据集体的实际情况选择小学组或者中学组,其中集体中的学生将于今年9月份升入初中的归为小学组。要求注册内容真实。每个集体都必须有一名指导老师,集体中的个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以集体名义注册的博客参加大赛,如果集体中的个人注册为个人参赛,则其发表的原创博客文章只能在集体或者个人参赛的其中一个参赛博客中标明是原创文章,如需再发表到另外一个参赛博客中则需标明为转载文章。 五、大赛内容
主要以学习国学的方法、体会以及应用等为内容,包括中小学生学习、诵读经典作品的心得、体会,或者对经典古训、名言的现代阐释和内涵理解等;结合自己的经历、身边的故事,将所学的国学运用到生活学习中等 六、大赛规则
大赛文章分为七类:原创文章、推荐原创文章、优秀原创文章、转载文章、推荐转载文章、抄袭文章和无关文章。 (一)积分规则 每发表1篇原创文章,积1分。 原创文章被认定为是推荐原创文章的,积10分。推荐原创文章由省组委会安排工作人员直接认定。 原创文章被认定为是优秀原创文章的,积30分。优秀原创文章由评委从推荐原创文章中直接认定。 发表文章被认定为抄袭文章的,积0分,对发表抄袭文章超过2篇的,取消参赛资格。抄袭文章由省组委会安排工作人员直接认定。 转载文章积分为1分,被认定为推荐转载文章的积3分。转载文章不能超过20篇,之后发表的转载文章积分均为0分,且不再认定为推荐转载文章。推荐转载文章由省组委会安排工作人员直接认定。作者在发表转载文章时必须选择“转载”文章类别,否则按抄袭文章处理。 除了以上六类文章外,其他文章均被认定为无关文章,积0分,对发表无关文章超过15篇的,取消参赛资格。无关文章由组委会安排工作人员直接认定。 原创文章的要求: 1、字数必须达到一百字以上; 2、有实际内容,且内容与国学有关,内容健康。 抄袭文章的定义:以转载的文章为实际内容,不注明转载的文章,或者相似度达80%的文章。 参赛博客积分=(发表文章数-抄袭文章数-无关文章数-推荐转载文章数-20篇后的转载文章数-推荐原创文章-优秀原创文章)+推荐转载文章数×3+(推荐原创文章数-优秀原创文章数)×10+优秀原创文章数×30。 (二)评比规则 1、个人参赛 小学组和中学组个人参赛的,至少有3篇以上优秀文章,且发表超过10篇原创文章,无抄袭文章记录的,在满足以上条件下积分排名前20名的为一等奖。 发表至少有2篇优秀文章,且超过8篇原创文章,无抄袭文章记录的,在满足以上条件下,在确定一等奖之后,积分排名前30名的为二等奖。 发表至少有1篇优秀文章,且超过5篇原创文章,无抄袭文章记录的,在满足以上条件下,在确定一等奖和二等奖之后,积分排名前50名的为三等奖。 2、集体参赛 小学组和中学组集体参赛的,至少有6篇以上优秀文章,且发表超过20篇原创文章,无抄袭文章记录的,在满足以上条件下积分排名前20名的为一等奖。 发表至少有4篇优秀文章,且超过15篇原创文章,无抄袭文章记录的,在满足以上条件下,在确定一等奖之后,积分排名前30名的为二等奖。 发表至少有2篇优秀文章,且超过10篇原创文章,无抄袭文章记录的,在满足以上条件下,在确定一等奖和二等奖之后,积分排名前50名的为三等奖。 (三)大赛规则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根据比赛的情况可以对大赛章程进行调整。所有参赛者禁止发布反动、色情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省组委会有权取消发表该类内容的参赛者参赛资格等。 七、评委设置
邀请从事国学教育的学者 八、奖项设置
大赛分别设立小学个人组、中学个人组和小学集体组、中学集体组一、二、三等奖。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本次大赛,调动集体指导老师、学校和各级团委、文明办的积极性,另外设立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奖。具体奖项设置如下表: 1、个人奖 小学组优秀个人奖,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获奖条件见评比规则。 中学组优秀个人奖,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获奖条件见评比规则。 优秀指导老师若名,获奖条件是集体参赛一等奖的指导老师。 2、集体奖 小学组集体奖,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获奖条件见评比规则。 中学组集体奖,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获奖条件见评比规则。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条件是市、县团委、文明办或者学校组织参赛的普及程度和获奖情况较好。 九、版权声明
参赛作者须承认南方青少年网对作者已发表文章的使用权,南方青少年网可在征得作者同意情况下将其在网站发表的作品在其他媒体上发表。 南方青少年网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对参赛作者发表在网站的作品作最大限度的版权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南方青少年网的内容(包括图片、文字、图标、或其组合等)进行转载,必须事先征得南方青少年网同意并注明出处。 十、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 第二届诵读古诗文比赛作为广东省“诵中华经典古诗文,树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系列活动之一,其组委会与2007年广东省“诵中华经典古诗文,树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领导小组相同,负责全面指导比赛开展。比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 电话:020-87185703-805,808,810(传真) 电子邮箱:sdjdsw@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510080
附件3 2007年广东省“诵中华经典古诗文, 树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活动组委会 主任: 陈 东 团省委副书记 成员: 刘 曦 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池志雄 团省委少年部部长 朱 辉 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 珲 团省委学校部副部长 庞开强 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黄金时代》杂志社社长 张达科 团省委办公室副主任、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张达科(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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