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团省委挂钩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高校团委、省直单位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省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团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团的领导机关和团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联系和指导,落实好挂钩联系基层的“六个一”要求,团省委决定,在去年开展的团省委机关挂钩基层团组织联系点工作的基础上,再增加一批基层团组织作为团省委挂钩联系单位。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再推荐一批基层团组织作为团省委的挂钩联系单位(原有联系点继续保留),推荐条件和要求依照《关于确定团省委机关挂钩基层团组织联系点的通知》(团粤电(2006)46号)执行。其中,各地级以上市分别推荐l—2个,学校部推荐5个高校基层团组织,省直单位推荐5—6个基层团组织。请各单位于 联系人:廖凤婷,叶敏亮;联系电话/传真:87185611。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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