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省委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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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万松同志在广东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主题活动“共建周”集中行动日暨东湖街社区志愿服务合作伙伴签约仪式上的讲话

文章所在栏目:团省委领导讲话 点击数:11817 更新时间:2006/12/28 14:22:03

在广东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主题活动

“共建周”集中行动日暨东湖街

社区志愿服务合作伙伴签约仪式上的讲话

团省委助理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林万松

20061118

同志们,志愿者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广东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主题活动“共建周”集中行动日暨东湖街社区志愿服务合作伙伴签约仪式,我谨代表团省委,对“共建周”集中行动日和签约仪式的顺利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志愿者代表,并通过你们向踊跃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广大热心市民表示亲切的问候!也向一贯关心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并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是共青团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服务人民群众需求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共青团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关于开展参与志愿服务,共建和谐社会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社区志愿服务抓紧抓好。要以“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为统揽,整合社区各类志愿服务工作,促进社区志愿服务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国社区注册志愿者的数量和质量有明显提升;发展一大批社区法人志愿者,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合作伙伴的数量有明显上升;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志愿服务,使社区志愿服务的影响面、参与面和受益面更大扩展,实现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集成创新和跨越式发展。

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务求实效。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做到人人都参与,个个讲互助,全面促和谐,进一步形成群众性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高潮。要着眼长远,本着平等合作、和谐共建的原则,发挥自身优势,发动社会各界为共青团组织开展社区工作提供资金、物质、场地、宣传等方面的有力支持,形成大家都来支持社区志愿服务的氛围。要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因地制宜地认真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以及大中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社区禁毒志愿者等项目,使活动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实际效果。

在全省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社区志愿者的积极参与下,我省的“参与志愿服务,共建和谐社会”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主题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希望各位青年志愿者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增强服务本领,提高服务水平,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预祝活动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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