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六届 “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展示当代广东青年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激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为我省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奉献青春力量,建功立业。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第六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申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申报条件 “广东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我省青年的最高荣誉。其候选人必须是青年中最优秀的分子,应符合以下条件:
1、14周岁至40周岁的广东青年。
2、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3、锐意进取,甘于奉献,为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曾获得过市级以上的表彰。
二、申报方式
除了由各市团委、青联申报外,团省委将公开接受社会推荐报名。社会推荐报名既可以由单位向团省委推荐,也可以由个人向团省委自荐。 三、共青团系统申报的数量
各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在挖掘、培养青年典型人物上下功夫,申报数量视质量而定,原则上2至3名。省直各高校候选人的申报由团省委学校部负责。
四、几点要求
1、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严格把握人选条件。注重在社会影响较大的工人、农民、教师、企业家、科技工作者等不同领域的青年典型中广泛选拔,使推荐的人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广泛性。同时,各申报单位要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对所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考察。
2、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各单位以写实的方式整理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征得候选人所在县级以上党委同意,并填写第六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由县级以上党委和申报单位签署意见。上报候选人有关材料时,除在推荐表上贴照片外,还要附上候选人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0张(附底片)和四寸不过塑彩色工作、生活近照3张。
3、请各单位于2004年4月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等报团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团省委组织部廖浩文、彭斌、卢道智;联系电话:(020)87185617、87185629。
附件:第六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略)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青年联合会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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