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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042 更新时间:2009/4/30 16:21:43 文章录入:qnbadmin 责任编辑:qnb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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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 为帮助广大团干部学习掌握小额贷款工作文件及相关知识,更好地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团委、县(市、区)团委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其中,远程网络培训对象为全体团县(市、区)委书记、乡(镇)团委书记;分散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县、镇、村三级团干部以及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集中培训对象为韶关、河源、梅州、阳江、肇庆、云浮、茂名、清远、湛江9个地市团委农青部部长(或分管农青工作的部长)以及韶关、阳江、茂名各1名县(市、区)团委书记。请各单位于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的通知》 联系人:胡卫 联系电话:87195622、87195623 传真:87195621 电子邮箱:gdqnb@126.com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青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帮助广大团干部学习掌握小额贷款工作文件及相关知识,更好地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于 一、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远程网络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远程网络培训依托中组部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中青网和创业中国网开展,面向全体团县(市、区)委书记、乡(镇)团委书记;集中培训由团中央分三期培训300人,面向各省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部分地市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和县(市、区)团委书记,原则上每期不少于3天;分散培训由各省(区、市)团委统筹安排,以市、县级团委为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基层团干部和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开展。 二、培训主要内容 1.《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金融政策法规的解读。 三、远程网络培训安排 四、集中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各省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部分地市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和部分工作基础较好,能够发挥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示范带动作用的县(市、区)团委书记(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培训时间及地点: 五、分散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县、乡、村三级团干部以及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 联系人:张 豪、汤志锋 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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