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042  更新时间:2009/4/30 16:21:43  文章录入:qnbadmin  责任编辑:qnbadmin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

为帮助广大团干部学习掌握小额贷款工作文件及相关知识,更好地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团委、县(市、区)团委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其中,远程网络培训对象为全体团县(市、区)委书记、乡(镇)团委书记;分散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县、镇、村三级团干部以及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集中培训对象为韶关、河源、梅州、阳江、肇庆、云浮、茂名、清远、湛江9个地市团委农青部部长(或分管农青工作的部长)以及韶关、阳江、茂名各1名县(市、区)团委书记。请各单位于58日前上报集中培训参训人员名单(填写《参训回执》),517日前上报远程网络培训点名单、远程网络培训参训人数和培训信息。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的通知》

 

联系人:胡卫          联系电话:8719562287195623

传真:87195621        电子邮箱:gdqnb@126.com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2009430

 

 

 

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青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帮助广大团干部学习掌握小额贷款工作文件及相关知识,更好地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于200929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培训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明确下一阶段培训的工作任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远程网络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远程网络培训依托中组部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中青网和创业中国网开展,面向全体团县(市、区)委书记、乡(镇)团委书记;集中培训由团中央分三期培训300人,面向各省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部分地市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和县(市、区)团委书记,原则上每期不少于3天;分散培训由各省(区、市)团委统筹安排,以市、县级团委为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基层团干部和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开展。

    二、培训主要内容

    1.《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金融政策法规的解读。
    2.
农村金融基础知识,包括小额信贷和农业小额保险知识。
    3.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实务。
    4.
交流团组织在开展小额贷款、就业创业项目和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
    5.
团中央、团省(区、市)委关于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有关安排。

    三、远程网络培训安排
    1.
培训对象:全体团县(市、区)委书记、乡(镇)团委书记。
    2.
培训时间及方式:520下午200,依托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中青网和创业中国网(www.icycn.com),采取电视教学节目与在线视频播放相结合的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远程网络培训点集中收看。
    3.
有关要求:县级团委组织本辖区乡(镇)团委书记集中培训。各省级团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青农部)于518前上报远程网络培训点名单,于522前上报远程网络培训参训人数和培训信息。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将对各地远程网络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四、集中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各省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部分地市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和部分工作基础较好,能够发挥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示范带动作用的县(市、区)团委书记(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51315日在浙江省团校培训,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10省(区、市)参加。
   
第二期:52426日在中央团校培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10省(区、市)参加。
   
第三期:635日在重庆市团校培训,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11省(区、市)参加。
    3.
相关费用: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自理。
    4.
有关要求:各省级团委要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并于511前将《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班参训回执》报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五、分散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县、乡、村三级团干部以及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
    2.
培训师资:各省(区、市)团委可联合银行业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统筹安排师资力量,组织金融专家、信贷业务骨干或省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家服务团成员,为培训班学员授课。
    3.
有关要求:培训由各省级团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青农部)负责组织,原则上在831前分期分批组织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各省(区、市)团委在522前将培训方案报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同时,各地要广泛动员团内外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和相关培训工作的影响,及时上报信息。
 
  
附件:1.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贷款工作培训班名额分配表(下载
         2.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班参训回执下载

   联系人:张  豪、汤志锋
  
电 话:(0108521245385212455
  
传 真:(01085212804
  
电子邮箱:85212015@163.com

 

 

 

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2009429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