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团省委关于招录2020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的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901 更新时间:2019/12/17 8:44:07 文章录入:zzbadmin 责任编辑:bgsadmin | |
|
|
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公告》,现就团省委2020年度选调生招录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此次团省委招录选调生共1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根据1:3考录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具体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目前,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我委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与资格复审对象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 二、资格审核方式及时间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请资格复审对象在指定时间内通过考录系统上传审核资料照片。 考生上传资料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中午12:00。 我委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17:30。 逾期未上传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考录程序。 三、需要上传材料 1.学生证; 2.居民身份证; 3.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 4.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下载核准后签名); 5.提供专业对口的相关证明材料。已毕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6.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院系党组织出具的证明(须盖章);如是共青团员,需提供入团志愿书复印件。 7.可以提供招考公告条件中要求的下列材料: ①优秀学生干部: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 ②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 ③具有参军入伍经历:提供退伍证 8.2020年之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9.其他需要证明的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请按规定格式上传,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递补资格审核对象 如有放弃面试资格、出现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0-87185617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9年12月12日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