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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音像、图文资料的要求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612 更新时间:2011/2/12 16:26:02

报送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音像、图文资料的要求

根据团粤办发〔2010〕102号文要求,为集中展示一年来全省基层共青团的工作亮点,本次全委会将增加地市亮点工作巡礼环节,请各地市、各高校围绕团省委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选择3项本市、本高校最富创新性做法的活动,报送相关的图文资料(或音像资料)并按照活动重要性排序。技术要求如下:

1、音像材料要求:

音像材料要求主题鲜明、事件清晰、内容积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存储介质为DVD数据光盘(720×576/625线/PAL制式,MPEGⅡ或者AVI格式数据)。请根据视频的内容提供文本解说,要真实生动、准确具体地反映阐述活动的实施过程和基本情况。重点表现“为什么做”、“怎么做”、“做了什么”、“效果如何”等。

2、文字材料要求:

文字材料主要介绍各地市每项活动介绍要求在300字以内,要求思路清晰、表达流畅、文字简洁,请剔除官话套话,重点介绍创新性做法。每项活动配图片1~3幅,图片要求生动,不要领导讲话、合影等拘谨场面的场景。要求统一提交JPG格式的电子版数码文件,原图像素大于400万(含400万),文件大小最好大于1MB。不得采用电脑合成、添加等技术;不得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内容。每幅图片要配30字以内的简短说明。

请于2011年2月15日18时前将文字、图片资料发送至团省委宣传部邮箱:tswxcb@126.com,音像资料请快递至团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 谭传恩 

联系电话: 020-87185647  13802976138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宣传部

邮编: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宣传部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