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总结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总结工作的通知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肇庆团市委,省直团工委,团省委宣传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农村青年工作部、统战联络部、学校部、少年部:
根据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安排,试点工作进入总结阶段。团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总结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0]36号),现将通知转发,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1、请团省委指导部门和有关团市委第一时间通知各试点单位认真按照团中央通知的要求开展总结工作。各级团组织层层负责,团省委指导部门和有关团市委要靠前指导帮助试点单位梳理经验做法,试点工作指导员和联系人要主动参与总结材料的撰写工作。
2、团省委各指导部门要按照团中央的要求,在各试点单位总结材料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形成所指导试点工作类别的综合总结报告。团中央有关部门直接联系指导的试点单位也按类别由团省委指导部门和有关团市委指导撰写总结材料,有关工作情况一并纳入各类别综合总结报告。
3、总结报告请严格按照团中央印发的提纲撰写。各试点单位总结报告请于
团省委有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部:刘扬,联系电话:020-87185617,电子信箱:gdtswzzb@21cn.com。
宣传部:谭传恩,联系电话:020-87185618,电子信箱:tswxcb@126.com。
城市青年工作部:
农村青年工作部:刘敏,联系电话:020-87195623,电子信箱:gdqnb@126.com。
统战联络部:廖文佳,联系电话:020-87185609,电子信箱:gdqinglian@sohu.com。
学校部:黄瑞轸,联系电话:020-87195615,电子信箱:tswxxb3@163.com。
少年部:罗悦文,联系电话:87185725,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附件:
1、关于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总结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0]36号);
2、试点工作类别和指导部门一览表;
3、全省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有关人员名单。
团省委组织部
附件2:
试点工作类别和指导部门一览表
1、企业:城市青年工作部
2、城市社区:城市青年工作部
3、机关事业单位:城市青年工作部
4、农村:农村青年工作部
5、学校:学校部
6、行业:城市青年工作部
7、适应经济活动和商业模式新变化组织:城市青年工作部
8、统筹城乡:组织部
9、青年自组织:统战联络部
10、互联网:宣传部
11、少先队:少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