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好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活动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开展好优秀中职毕业生
报告会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做好近期中学中职共青团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开展好我省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活动,推动建立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制度,团省委决定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定期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0年5月—2010年12月
二、 活动主题
用技术装点青春,用奋斗谱写人生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各地级市团委
五、活动安排
由各地级市承办本市的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做好报告会的各项策划、组织和宣传工作,确保报告会取得实效。(各地市办会时间排期见附件)。
六、 活动要求
1、各地级市团委要鼓励各中职学校在报告会前期工作中开展多种具有创新意义的活动。报告会可先由各中职学校邀请优秀毕业生返校举办励志讲座,在此基础上由团市委选拔优秀典型组成报告团,在本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讲或巡讲。优秀中职毕业生要注重选择可亲、可敬、可学的典型,要重点挖掘熟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熟悉社会生活发展趋势和具有良好社会化技能的优秀典型。
2、优秀报告会要注重选择灵活、有效的活动设计,能够有效吸引中职学生参与,让学生感同身受,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和成才动力,取得教育实效。各地级市团委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制度,形成该项活动的长效机制。承办报告会的地级市团委要提前一个月制定好活动方案,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团省委学校部。
3、报告会结束后,各地级市团组织要及时上报本市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活动的工作总结(包括文字材料、活动图片和媒体宣传材料),于活动结束的后两周内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团省委学校部。
4、4月中旬,“我的青春故事”全国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团在我省成功举行了两场报告会。各地级市团委要积极组织本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到广东共青团省委学校部网站(http://www.gdcyl.org/xxb/)观看报告会视频录像,并以“‘我的青春故事’——中职学生励志成才”为主题,踊跃参加团省委“活力在基层”团日竞赛活动,进一步活跃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
联 系 人:郭冬冬、吴冰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
传 真:(020)87195615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学校部(邮编:510080)
附件:各地市团委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时间安排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附件:
各地市团委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
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地级市 时 间 地级市 2010年5月 汕头市 湛江市 韶关市 2010年10月 中山市 潮州市 清远市 2010年6月 东莞市 梅州市 肇庆市 2010年11月 深圳市 揭阳市 云浮市 2010年9月 惠州市 河源市 茂名市 2010年12月 江门市 汕尾市 阳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