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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抽调第四批团干部驻基层团委指导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912 更新时间:2010/3/29 14: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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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调第四批团干部驻基层团委

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部属高校团委、团县(市、区)委:

20089月至今,我省从省、市两级团委机关共抽调了120名团干(其中处级干部56人),分三批到120个县级团委指导工作。一年多来,我省的驻点工作基本实现了对全省县级行政区域的覆盖。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团工作的指导,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基层历练等有关精神,推进我省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以及扶贫攻坚工程等重点工作,团省委决定从省、市两级团的领导机关及部分高校、县级团的领导机关中抽调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作为第四批驻点干部赴基层指导乡镇(街道)团委工作。

一、驻点时间

20105月至20109月底

二、驻点地区

驻点地区主要为全省基层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乡镇(街道),以及部分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中的乡镇(街道)等,共计42个。

三、驻点干部组成及人数

驻点干部为团省委、各地级以上市团委、部分团县(市、区)委及高校团委的干部,要求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科级以上干部。原则上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机关抽调1人,驻点乡镇(街道)所在的县(市、区)团委人力比较充足的可抽调1人;其他从团省委机关及部分高校团委中选派。全省共抽调42名团干部派驻全省42个乡镇(街道)团委开展工作。

各地团的领导机关和所在地市高校(不含广州地区省部属高校)抽调的干部原则上安排派驻本市辖区内的乡镇(街道)团委。

四、驻点工作内容和要求

1、围绕重点,切实推动工作。派驻干部要加强与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的沟通交流,加强对派驻地团工作的指导,特别要善于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在团省委、团市委的指导下,重点做好继续推动乡镇(街道)共青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团委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找准功能定位,科学设计活动载体。其中,驻点乡镇干部还要重点推进“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攻坚工程;驻点街道干部要重点推动“两新组织”团建等重要工作。

2、勇于创新,探索发展路径。驻点干部要努力开拓创新,善于发现、提炼和推广基层的创新思路和经验,切实为全省基层团建和团的工作的发展总结梳理出具有普遍意义和推广价值的路径和模式。每个驻点干部在驻点工作期间,要培养5个以上团建创新工作典型案例。

3、锤炼作风,努力增长才干。派驻干部要把驻点工作作为一次难得的了解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历练,全身心投入工作,严格遵守全团关于专职团干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每周不少于三天的时间在派驻地开展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青年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当地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情况,在实践中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团省委将通过各种形式就驻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五、干部管理和工作保障

派驻乡镇指导工作的干部在管理上参照前三批派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的管理办法,干部驻乡镇团委指导工作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参加驻乡镇团委指导工作的干部,不在接收单位任职,不直接领导接收单位工作,与乡镇团委之间是工作指导关系。派驻干部在乡镇指导工作期间每月要按照驻点干部的相关规定认真填报日志表,上报工作月报,干部结束驻乡镇团委指导工作后,要向派出单位以及团省委组织部提交工作总结和工作调研报告,由团省委加具意见后送派出单位同级组织部门备案。

团省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联系两个地市的驻点乡镇(街道)团委的工作,在驻点干部派驻期间至少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一次,时间不少于3天。各地级以上市团委书记至少挂钩联系1个驻点干部派驻乡镇,应在派驻工作开展期间到辖区内的相关乡镇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有派驻干部的高校团委书记应至少到派驻乡镇调研指导工作一次。

团县委要协助接收单位妥善安排干部食宿事宜。团省委按每个驻点干部5000元下拨到驻点乡镇(街道)所在的团县委,各地市团委根据实际给予适当支持。团省委各部门、各地市要相应在工作项目、工作资金等方面给予派驻乡镇(街道)以支持和倾斜。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负责统筹本地区驻点干部的选派工作,按选派干部要求从团市委机关、团县委或所在地高校中选派两名干部,于45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广州地区以外的高校向所在地市报名,由各地市汇总上报。广州地区省部属高校报名工作由团省委学校部统筹。

 

附件:1、《第四批抽调派驻基层团干部报名表》;

2、《第四批驻点工作建议安排表》;

3、《广东省第四批派驻基层团委指导工作乡镇(街道)团委一览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0年3月25


附件1

第四批抽调派驻基层团干部报名表

 

姓 名

 

籍 贯

 

性 别

 

(大一寸)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民 族

 

参加工

作时间

 

入 党

时 间

 

健 康

状 况

 

技术职称、专长

 

 

联系电话

 

 

 

 

 

全日制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拟 派 驻 地 点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同级党委

组织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备 注

       


附件2

第四批驻点工作建议安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职务

建议派驻乡镇(街道)

派驻地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广东省第四批派驻基层团委指导工作

乡镇(街道)团委一览表

1

广州市

番禺区南村镇

2

天河区猎德街道

3

深圳市

宝安区新安街道

4

福田区福保街道

5

珠海市

金湾区三灶镇

6

香洲区吉大街道

7

汕头市

南澳县云澳镇

8

澄海区澄华街道

9

佛山市

高明区杨和镇

10

禅城区祖庙街道

11

韶关市

仁化县董塘镇

12

武江区新华街道

13

河源市

龙川县黎咀镇

14

源城区上城街道

15

梅州市

梅江区城北镇

16

蕉岭县广福镇

17

惠州市

龙门县永汉镇

18

惠城区水口街道

19

汕尾市

陆河县新田镇

20

陆丰市东海镇

21

东莞市

东莞市长安镇

22

东莞市南城街道

23

中山市

中山市古镇

24

中山市东区

25

江门市

新会区双水镇

26

蓬江区白沙街道

27

阳江市

阳东县合山镇

28

江城区南恩街道

29

湛江市

廉江市安铺镇

30

霞山区海滨街道

31

茂名市

高州市根子镇

32

高州市宝光街道

33

肇庆市

广宁县排沙镇

34

四会市贞山街道

35

清远市

阳山县阳山镇

36

清城区凤城街道

37

潮州市

饶平县黄冈镇

38

湘桥区太平街道

39

揭阳市

揭东县炮台镇

40

榕城区梅云街道

41

云浮市

云安县六都镇

42

新兴县太平镇

 

 

主题词:第四批  驻点  乡镇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0329印发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