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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省开展“朝阳行动”——广东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945 更新时间:2010/3/25 10:18:52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团粤联发〔20107

 

关于在全省开展“朝阳行动”——广东青年

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地市、高校、省直单位团委、各青年志愿者协会:

今年31日,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同志在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上提出全团要打造一个关爱农民工子女的志愿服务品牌,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进一步开展指明了方向。广东作为农民工的大省,有农民工子女300多万人,其中随父母进入城市的约200多万,留在农村的约100多万,农民工子女的成长面临着各种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关心。近年来,我省各地共青团组织在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探索了一些工作模式,但大都还没有形成具有影响力、参与面广泛的品牌项目。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好未成年人工作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重要职责。为贯彻落实陆昊同志和书记处领导关于在志愿者工作新格局下“在若干青年和社会关注的重要领域持续开展好志愿者工作,力争形成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支持两个‘全体青年’工作目标的实现”的指示精神,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拟在全省范围启动实施广东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朝阳行动——广东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项行动

二、项目定位

作为全省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集中力量全力打造的全新项目,以志愿服务农民工子女为核心内容,吸纳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力求成为像“希望工程”那样深入人心、受益面广、能够持续开展的品牌,保持和提升青年志愿者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目标

20104月开始,各地市、高校和省直单位团委结合自身实际,在本单位或本区域范围内确定至少一个试点开展,6月份全面铺开,力争5年内使全省80%的农民工子女能够得到青年志愿者提供的各种形式的关心和帮助。

四、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五、实施主体

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各级团委以及机关、企业、高校的青年志愿者组织)。

六、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1、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针对进城农民工的流动性以及文化素质偏低等因素导致其子女缺乏稳定良好的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以及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等问题,青年志愿者可以开展课业辅导、同伴教育、体验城市、特殊“团队日”、组织参加集体公益活动、资助文体用品等活动,帮助其解决困难和促进其健康发展。

2、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针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普遍存在亲情缺失、学业偏差、心理失衡及有不健康行为习惯等问题,青年志愿者可以通过爱心陪护、亲情沟通、课业辅导、课外活动、家庭照顾、资助文体用品等方式进行帮助。

七、服务阵地

1、农民工子弟学校

2、厂区和农民工子弟集中的社区

3、农村农民工子女集中的小学

4、受助农民工子女的家中

5、部分少年宫和农村已建设的青年中心

6、电台、网络、报纸、12355热线等服务平台

(建议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学校、村建立服务站)

八、服务模式

1、长期结对帮扶。采取“1名青年志愿者(团队)+1名农民工子女(群体)”的结对方式,签定结对协议,发放“爱心服务卡”,发挥志愿者的纽带作用,建立志愿者、家庭、学校、社会(居住地)“多位一体”帮扶网络。组织动员各级志愿者组织与农民工集中的学校、社区进行对接,通过书信、电话等日常交流形式,持续性地在学习、生活、心理上对农民工子女进行及时的帮助。鼓励珠三角地区与非珠三角地区的跨区域对接帮扶。

2、节假日帮扶。利用学生假期和周六、日等时间,组织志愿者为农民工子女进行课业辅导,或组织游戏、竞赛、兴趣辅导等多种形式,丰富他们业余文化生活。

3、特殊时点帮扶。针对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四点半放学后农民工子女“失管”问题,组织志愿者开展“四点半课堂”,通过课业辅导或其他形式,为农民工解决子女放学后回家前的管理问题。

4、心理帮扶。通过建立电台、网络、报纸、12355热线等服务平台,或向农民工子女学校派驻志愿辅导员的形式,了解农民工子女的心理诉求,关心他们的心理成长

5、物资帮助。了解农民工子女的需求,通过网络和媒体发布这些需求,建立网上爱心店,发动社会关心农民工子女,筹集物资和款项,通过志愿者完成爱心传递,帮农民工子女圆梦。

6、健康帮扶。医疗战线的青年志愿者,利用专业技能和本身资源,把健康直通车开进农民工子弟学校等地,为孩子们提供免费体检、送医送药等服务。

九、实施步骤

1、发动阶段(3月份)。团省委发文,号召全省各级志愿者组织针对农民工子女开展关爱行动。团省委对项目进行总体部署,按年度制定《实施方案》,分解指导性的指标任务,进行指导;省级团委对本区域内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2、试点阶段(4月至5月)。团省委在全省选择30个单位进行试点,没有试点任务的地市、高校、省直单位团委,要了解拟重点帮扶的对象的基本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确定至少1个试点(报省志愿者指导中心),探索适当的帮扶模式和方法,为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3、总结交流阶段(5月底)。团省委将派调研组赴各地调研,总结试点经验,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试点工作情况,交流推广好的服务经验。各级志愿者组织随后递交自己的服务计划。

4、全面实施阶段(6月初)。全省各级志愿者组织根据团省委统一部署,按照自己的服务计划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十、经费来源

1、团省委在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和省财政志愿服务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

2、各级团委和志愿者组织利用自身资源自筹资金;

3、社会筹集资金和物资。

十一、工作要求

1、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各级志愿者组织要结合当地实际,了解当地农民工子女的需求和分布,找准结合点,精心策划活动方案,合理设计项目和服务内容,使农民工子女切实得到所需要的满足。

2、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应针对当地农民工最集中的地区和农民工子女最突出的问题或需求来设计项目,集中力量先开好头,一边开展一边积累经验,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全面铺开开展相关项目。

3、立足长远、力求实效。要从政治高度看待帮扶农民工子女的问题,在项目设计上要考虑建立长效机制,在项目实施上力求规划到人、落实到户,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请各地、各单位将拟确定的试点以及活动方案等信息材料于2010331日前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联系人:谢健生,联系电话:020-87185837,传真:020-87786223,电子邮箱:gd_zyz@126.com

 

附件:团省委指定试点单位名单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0年3月25


 

附件:

团省委指定试点单位名单

30个)

 

一、珠三角地区地市(服务城市农民工子女):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实验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惠州市志愿者联合会仲恺分会外来工志愿服务队

东莞市万江街道

二、非珠三角地区地市(服务农村农民工子女):

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

阳江市阳东县东城镇

茂名市化州市官桥镇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

三、高校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韶关学院

嘉应学院

肇庆学院

茂名学院

四、企业

中国移动广东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

广东科学中心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安利(中国)广东分公司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阳光保险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五、“健康直通车”医疗服务队

南方医科大学青年志愿者“健康直通车”医疗服务队

中山大学眼科中心青年志愿者“护眼直通车”医疗服务队

六、自组织

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启智服务总队

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赵广军志愿服务队

广州“骑行天下”志愿服务队

 

 

 

 

主题词: 志愿服务  关爱农民工子女  专项行动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0325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