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的补充通知
关于申报2009—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的补充通知
各高等学校团委:
根据《关于申报2009-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团粤发〔2009〕87号)要求,现就申报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相关文件已由团省委组织部于09年12月上旬下发到各校。
2.只有获得2009—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资格,才能参加2010、2011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评选。
3. 被评为2009—2010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的校级团委,其二级学院团委同样具有2010、2011年“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参选资格,二级学院团委不单独作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申报。
4.电子版文件请查阅团省委网站主页,网站公告栏,
团省委网站地址:http://www.gdcyl.org/
5.请未申报高校于1月22日下午5:00前把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纸质版申报表尽快寄达学校部。
联 系 人:黄 冉
联系方式:87185619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团省委学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