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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团中央《关于在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团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844 更新时间:2009/11/27 15:59:38

 

 

团粤办发200985

 

关于转发团中央《关于在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团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团的组织建设,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在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团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1225日前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报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赵力、关思文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

    真:(020)87195615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邮编: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091126

主题词:转发  学习实践活动  中等职业学校  团建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0911  日印发

(共印  份)

 

 

 

 

 

 

 

 

 

 

关于在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中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团的

组织建设和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学校部:

当前,中等职业学校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在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中青发11号),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团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团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团的组织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学校团建中基础相对薄弱的领域。据前期调研,全国至少有1.5%的中职学校没有建立团组织。近期,各地要全面开展团建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校校有团委,班班有团支部”的目标。这项工作,省级团委学校部要切实肩负起督导落实的责任,靠前指挥,摸清情况,加强检查,确保扫清本省(市、区)的团建空白点,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团组织的全覆盖。地市一级团委在这项工作中肩负着具体落实的责任,要深入到没有建立团组织的学校,争取学校党政部门的支持,尽快建立起团的组织,加强对新建立团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各省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要在1231日前报团中央学校部。

对已建有团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省、市两级团组织要抓住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契机,按照“党建带团建”的要求,从制度安排、干部配备、工作条件创造、工作指导四个方面推动团的建设。校级团组织应至少配备1-2名专职团干部和若干名兼职团干部,在校生超过2000人的应酌情增加。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团干部待遇,专职团干部的编制统一列入学校行政编制,要保证兼职团干部有必要的时间开展团的工作。要按照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二、全面活跃中等职业学校团的工作。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上,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同志对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市两级团的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陆昊同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帮助中职团组织根据学校的根本任务功能和中职学生的根本利益诉求设计工作的切入点,围绕帮助学生掌握必需的职业技能、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格、培养学生适应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社会化技能、引导学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四个层级的育人目标设计工作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当前,按照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从中等职业学校和中职学生的实际出发,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活动,通过优秀毕业生结合自身实际的宣讲,在中职学生中树立起可学、可比、可敬的榜样,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成才动力,帮助他们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活动先在地市一级开展,可先由各中职学校邀请优秀毕业生返校举办励志讲座,在此基础上由团市(地)委选拔优秀典型组成报告团,在地区范围内开展巡讲。省级团委要根据各地市报告会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组成省级报告团,并开展巡讲活动。1210以前,各省级团委要启动省级报告会活动,并推报1-2名优秀中职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到团中央学校部。团中央学校部将组织新闻媒体对优秀中职毕业生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并将组成全国报告团开展巡讲活动。

三、建立起全团上下一体、分工负责的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指导体系。中职学生是共青团的重要工作对象,中职学校是共青团的重要工作领域。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加强指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合理分工,确保中职团的工作和建设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重要突破。

省级团委学校部统筹负责本省(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团的工作和建设。要确定专人负责,通过建立例会制度、确定联系点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要开展情况摸查,掌握本区域内中职学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情况,摸清各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优秀典型示范和先进工作经验推广工作,加强培训和交流,推动本地区中职共青团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地市一级团委处在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第一线,肩负直接推动中职领域共青团工作的责任。要加强组织衔接,在工作上与中职学校团组织建立起直接联系,并通过例会、信息报送、文件传达、建立工作QQ群等方式,保证联系的经常化和规范化。要靠前指挥,深入到中职学校,掌握一手资料,具体推动团组织建设和团工作开展。

四、加强督导和检查。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团中央将在12月中旬,对各地活跃中职团的工作,特别是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报告会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在12月下旬,对各地开展中职学校团建工作,特别是扫清团建空白点的情况进行检查;在明年1月,对各地开展中职学校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的情况进行抽查,并遴选一批优秀典型开展经验交流活动。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按照以上时间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并相应开展好督导检查工作。

 

联 系 人:石新明 孙 

联系信箱:zhongxuechu@126.com

联系电话:010-85212335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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