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团中央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的通知
转发团中央关于举办首届
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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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市以上团委、教育局、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我国第一个“全民健身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决定于
1.广泛宣传。各地级市以上团委、教育局、体育局,要根据《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本地范围内的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各级体育部门所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根据《通知》附件《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方案》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二、十三条规定和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推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单位参加活动;各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各级体育部门所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可根据本身实力情况,直接组队报名参加活动。活动组委会将对所有报名队伍进行审查筛选,最后参赛名单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3.推荐、报名相关材料请按《通知》要求在
团省委联系人:杨树明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传真:020-87195615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地址:广州寺贝通津1号,邮编:510080
省教育厅联系人:许舒翔
联系电话:020-37628109
省体育局联系人:张壮文
联系电话:020-37591026
附件:1、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的通知
2、关于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比赛项目规程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体育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我国第一个“全民健身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决定于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7号文件精神为指针,以中小学生为主体,面向广大基层学校,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嘉年华活动形式为载体,以健康体育、快乐体育为宗旨,充分发挥体育的教育功能,动员和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不断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二、活动内容
阳光体育嘉年华突出学生集体参与特色,以班级和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设立跳绳、五人制足球、定向越野三项比赛项目;通过网络评选,推选出体现地方特色的阳光体育项目展示;少儿趣味田径、快乐足球公园、时尚篮球广场等体育文化项目;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项目。同时,将在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中举办中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论坛。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四、承办单位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体育局、浙江团省委、浙江省教育厅
五、活动要求
1.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作为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活动载体,今后将定期举办。各级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在基层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照统一部署,组队参加活动。
2.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要与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中小学快乐体育园地相结合,参照嘉年华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阳光体育活动,挖掘和推广深受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项目,丰富学校体育活动。
3.要对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进行积极引导,突出阳光体育的健康、快乐宗旨,强调参与过程的教育意义。
六、组织机构
成立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负责总体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设在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智勇 马林
联系电话:(010)51288227-609
传 真:(010)84098849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605室
邮 编:100007
官方网站:sunnysports.sohu.com。
附件: 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方案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附件:
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二、承办单位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团省委
浙江省教育厅
三、活动时间、地点
四、参加单位
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各级体育部门所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五、活动内容
(一)比赛项目
“阳光体育嘉年华三项”:跳绳、定向越野、五人制足球。
(二)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项目
“快乐体验”夏令营三项:科技体育接力赛、快乐模型挑战赛、模型体验。
(三)展示项目
体现地方特色和具有较高普及程度或推广意义的适合青少年集体开展的体育项目。
(四)体育文化项目
少儿趣味田径、AC米兰足球公园、娱乐篮球广场等。
六、参赛办法及范围
1.正式比赛项目由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体育部门推荐或学校自荐进行报名,由组委会经过遴选发出参赛邀请。每校限报一队。
2.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项目比赛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3.展示项目由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体育部门推荐或学校自荐进行报名,由组委会经过遴选发出参赛邀请。
七、比赛项目规则
比赛项目规则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八、正式比赛项目与参赛报名规定
“阳光体育嘉年华三项”以校为单位组队,其中定向越野以班级为单位参加。参赛学生可兼项。五人制足球分初中组、高中组比赛。青少年俱乐部项目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单位组队。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与参赛资格
凡有学籍的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均可以按照规定以校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各队参赛资格以组委会正式邀请函为准。
十、资格审查
各地共青团组织、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把关,确保参赛学生自然校的真实性,一旦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经组委会调查核实后将严肃处理。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比赛项目将根据总分和比赛中精神文明表现评选出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阳光优胜奖”8队,“阳光进步奖”8队,“阳光参与奖”8队。
展示项目所有参赛队伍颁发证书,设最具推广潜质奖、最具人气奖、最具表现力奖。各比赛项目评选出的优秀运动员获组委会阳光体育嘉年华奖章,评选出的优秀运动队获组委会阳光体育团队奖。
十二、代表队组成人员
代表队以学校或县(区)为单位组成,每支参赛队比赛人数18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男生8人,女生8人,展示项目学生若干。
十三、报名日期、办法与报到日期
(一)报名日期、办法
推荐单位推荐参赛项目填报《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参赛队推荐表》(附表1),推荐展示项目填报《首届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展示项目推荐表》(附表3);学校自荐参赛项目填报《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报名表》(附表2),自荐展示项目填报《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展示项目报名表》(附表4)和《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展示项目队员信息表》(附表5),在2009年7月1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组委会根据学校条件确认后发正式邀请函。
报名按各比赛项目组织单位制定下发的比赛《竞赛规则》中有关要求执行。
(二)报到日期
组委会相关人员、仲裁主任、裁判长于正式比赛前五天报到;仲裁、裁判员于正式比赛前两天报到;运动员、教练员、领队于正式比赛前一天报到(具体报到日期将另行通知)。运动员报到时需交验本人《学生证》和《健康证明》,资料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四、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仲裁,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各单项的裁判长、副裁判长均由主办单位选派。各单项目的裁判员由承办地方选派。
十五、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比赛地交通费用由参赛队承担。
十六、其它
(一)各代表团自备2米×3米队(校)旗两面,上有“阳光体育嘉年华××校代表队”字样。颜色不限。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阳光体育嘉年华组委会
附表1: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参赛队推荐表
附表2: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报名表
附表3: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展示项目推荐表
附表4: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展示项目报名表
附表5: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展示项目队员信息表
附表1:
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
参赛队推荐表
比赛项目: 阳光体育嘉年华三项(跳绳、五人制足球、定向越野)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区)
序号 |
学 校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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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由县(区)级以上的教育、体育和共青团组织部门填写,上报组委会存档。
附表2:
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报名表
比赛项目:阳光体育嘉年华三项 (跳绳、五人制足球、定向越野)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区):
所在学校及年级:
领队姓名: 性别: 手机:
教练姓名: 性别: 手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跳绳 |
五人制 足球 |
定向 越野 |
身份证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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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报名参加此项活动的队员,需在家长了解比赛方式的前提下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参加此次活动报名。
2、报名参加此项活动的队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证明。
3、此表可由学校复印使用。
4、学校在所选的五人制足球组别后面打勾,在学生报名参加的项目栏里打勾,具体要求参看《正式项目比赛规则》。
附表3:
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
展示项目推荐表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区)
序号 |
学 校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和推荐理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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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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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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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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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由县(区)级以上的教育、体育和共青团组织部门填写,上报组委会存档。
附表4:
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
展示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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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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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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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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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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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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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细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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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展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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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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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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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参加此项活动的队员,需在家长了解比赛方式的前提下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参加此次活动报名。
2、报名参加此项活动的队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证明。
3、此表可由学校复印使用,承办地教育行政部门存档。
附表5:
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
展示项目队员信息表
队伍名称: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教练姓名: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身份证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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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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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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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
活动比赛项目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比赛项目参赛单位:
为保证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顺利完成,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现将比赛项目规程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学生队伍,并以此为准,按照规定时间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 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比赛项目规程。
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组委会秘书处
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代章)
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比赛项目规程
一、比赛项目名称为“阳光体育嘉年华三项”(以下简称“嘉年华三项”)。三项构成为跳绳、定向越野、五人制足球。
二、积分计算办法:
(一)跳绳:跳绳项目将进行3分钟长绳“8”字速度比赛,3分钟长绳集体计数赛两个分项的比赛,两个分项分别根据排名取得积分。3分钟长绳“8”字速度比赛第一名获得240个积分,每落后一名减少10个积分,最后一名获得10个积分。4分钟长绳计数赛第一名获得240个积分,每落后一名减少10个积分,最后一名获得10个积分。
(二)定向越野:定向越野比赛为接力赛。获得第一名的队伍获得240个积分,每落后一名减少10个积分,最后一名积10分。
(三)五人制足球:分初中组、高中组;每队进行两场比赛,每支队伍都将与序号相邻的两支队伍进行比赛从而获得积分。每获胜一场积100分,打平积50分,失败一场积20分。若初中组别不足3个队则取消该组别比赛,并入高中组别。
(四)、三项积分累加为各队总分。组委会将根据总分和比赛中精神文明表现评选出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阳光优胜奖”8队,“阳光进步奖”8队,“阳光参与奖”8队。
三、各队参赛序号以参赛队校名汉语拼音顺序为准,由组委会排列公布。
四、比赛规则
(一)跳绳项目
1.参赛人员:
除摇绳队员外男女各6名。
2.比赛办法:
(1)14人长绳“8”字跳:2人摇绳,男、女队员相间排列,间距不小于
(2)14人长绳集体计数赛:2人摇绳,其余12人分两组进行,每组6人,间距不小于
(二)定向越野项目
1.定向越野项目每队共有六人参加比赛。接力赛分三棒,每棒两人,接力完成比赛。
2.参赛人员:
男生2名,女生4名。
3.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执行《徒步定向竞赛规则》。
(2)在比赛过程中,个别点位需要完成答题任务。
(3)运动员按顺序到访地图上所标示的各个点标,到访点位多的队伍成绩靠前;到访相同数量点位的队伍,用时少者为胜。
(4)运动员出发方式:所有队伍第一棒统一出发,第二棒、第三棒接力出发完成比赛。
(5)每一棒的两名队员必须同时到访各个点位才能打卡签到。
组委会提供指北针,参赛运动员也可自备。
运动员不得穿带钉定向鞋。
(三)五人制足球项目
1.参赛人员要求:
共七名男生参加,其中五人正式参加比赛,两人为替补。
3.比赛规则:
(1)球场面积: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其长度为25—
(2)球门:两门柱内侧之间的距离是
(3)球:比赛使用四号球,比赛中经裁判员批准,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4)球员人数: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名,其中必须有1名守门员。每队每场可有2名替补队员。如在比赛中,某队因有队员被罚下场而场上队员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比赛必须中止,并判对方胜。
(5)比赛时间:每场比赛时间20分钟,上下半场各10分钟(不执行暂停规定),中场休息不得超过3分钟。
(6)比赛中,换人次数不限。
(7)其他规则见《五人制足球赛比赛规则》
如有修改组委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