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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我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609 更新时间:2009/5/31 11:31:28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团粤联发〔200930

关于在我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群众性

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少工委,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少先队建队6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引导广大青少年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广大青年和少年儿童中分别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祖国发展我成长”为主题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引导广大青少年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二、   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联系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光辉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瞩目成就,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成就和经验相结合的高度,对广大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一)加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针对不同青少年群体的不同成长、发展阶段和思想特点,进行分类、分层教育引导,把个人发展和国家发展相结合、把个人成就和社会责任相结合,引导广大青少年按照党指引的方向健康成长,艰苦创业,积极贡献。对少年儿童,通过有效输导,培养他们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对大中专学生,要注意以理性分析和现实教育等方法,帮助他们更加清晰认识党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帮助他们坚定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对企业、进城务工和农村青年,要善于结合企业和行业发展、农村发展变化等引导他们拥党爱国、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二)坚持教育活动的思想性。把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三者有机统一起来,着力引导广大青少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全面分析、把握基本国情和当前形势政策,不断强化当今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体现教育活动的时代性。紧跟时代步伐,要善于把各类时尚元素引入教育活动中来,突出时代特色。深刻理解爱国主义的时代内涵和最本质的时代要求,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紧密结合。在内容上,要富有时代感,精心组织青少年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主题教育活动;手段和路径上要善于创新,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和注意运用网络游戏、视频短片等新方式。

(四)突出教育活动的实践性。教育活动要发挥实践育人的传统优势,紧密联系青少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思想实际,结合当前国家的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需要,贴近青少年,设计和开展富于爱国主义教育内涵的实践活动。紧扣主题,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把爱国之情转化为努力学习、立足本职、做好具体工作、争做贡献的自觉行动。

(五)增强教育活动的群众性。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各类群体,增强教育活动的群众性。一是善于运用青少年熟悉的语言和表达习惯、简明和通俗的方式、易于接受的传播渠道,开展各青年群体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和推动活动载体的创新,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普通青年直接参与,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三是充分调动青年内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青年自主开展活动,在实践中提高,实现自我教育。

三、   活动主要内容与形式

紧密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结合全国青联成立60周年、少年队建队60周年等契机,把“六一”国际儿童节、“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逐次推进,通过广泛开展面对面的宣讲活动、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爱党爱国文化宣传活动、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少先队建队纪念活动和全面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掀起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热潮。

(一)精心组织系列面对面宣讲活动。面向大学生、企业青年、农村青年等群体,结合党史国情、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改革开放30年辉煌成就、广东省情及践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内容,开展主题宣讲和座谈交流活动。各级团组织除承办上级宣讲活动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十杰”青年,党政领导、专家学者、行业优秀青年、青年创业典型、优秀青年志愿者,分别以理论热点、广东发展形势、创业奉献等主要内容举行宣讲活动。通过各类宣讲报告会影响更多青年,使广大青少年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思想,让爱国之心成为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动力源泉。

(二)着力开展系列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各单位结合青少年成长特点、思想实际和全团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在全省团组织开展好基层挂职锻炼工作、“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组织开展“迎国庆”、“迎亚运”志愿服务活动;以“青年文明讲奉献 为民服务送万家”为主题,组织为群众服务的“青年文明号”活动。在高校大力组织毕业生实施西部计划,2009年度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青少年宫系统组织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中国青少年宫发展60周年纪念活动、“彩虹行动”义卖献爱心活动、“红蜡笔行动”结对帮扶活动、少年儿童卡通故事创作大赛、粤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动。同时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等品牌活动,引导青年把对祖国的热爱转化为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具体行动。

 (三)认真选树学习先进典型活动。重点挖掘和宣传青年的青春故事(创业故事、成长故事、奉献故事),发挥典范作用,使之成为广大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思想动力,引导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敢于创业、乐于奉献。各级团组织通过以青年道德模范、青年创业模范、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志愿者、全国(省、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为重点,深入挖掘青年典型积极向上、生动感人事迹,通过开设宣传专栏、组织故事会、主题学习会、座谈会等,使普通青少年受到教育和启迪,激励广大青少年崇尚先进、学习先进,把爱国之情转化为报国之志、强国之行。

(四)广泛开展爱党爱国文化宣传活动。农村、企业、社区、学校等要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广泛开展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文艺表演、诗歌朗诵、征文演讲、书画摄影、播放优秀影片、读书学习等活动。在高校大学生中组织开展“青春与祖国同发展”主题活动,举办“庆祖国六十华诞,展岭南校园风采”校园历史文化展、“青春颂中华”纪念建国60周年诗歌创作和朗诵大赛、“心绘祖国”大学生动漫大赛、“我眼中的祖国”大学生DV大赛、“语动颂祖国”广东学子感言征集活动,引导青年学生把爱国热忱转化为报效祖国、建设广东、立志成才的强大动力。组织编写《南粤号手——广东青年文明号活动概览丛书》、出版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十五周年纪念邮册、成立广东青年文明号促进会,引导广大青年团结奋斗、为广东发展和辉煌再做贡献。

(五)大力开展各类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推出爱国主义教育专栏、建设网上展馆、开办关于青年文明号活动和就业创业主题的电台访谈节目、拍摄青年文明号活动主题宣传片,通过QQ群等发送富有思想引导内涵的信息、励志格言和节日问候。各级团组织通过团报开设引导青年社会观察专栏、网站宣传专题等多种宣传手段,让青少年全面了解国家发展成就变化、学习党史国情、表达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着重开展庆祝少先队建队6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结合少先队建队60周年,重点组织首届“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开展“祖国发展我成长”、“红领巾与广东同行”、“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我与红领巾”主题活动、“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少先队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活动;深化“飞扬的红领巾”主题队日竞赛、“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等活动。各地少工委、少先队组织要结合统一部署,通过各项主题活动,全面展示少先队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和团组织的带领下,与新中国共奋进的光荣历程,反映当代少年儿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怀下,在少先队组织里健康成长的情况进一步增进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七)全面开展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加强对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规范建设。围绕青年创业相关的创业规划、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运作、企业管理等关键环节,举办省、市、县、镇四级青年创业培训班,加强对青年就业创业辅导。引导高校毕业生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特色产业基地就业创业,构建支持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的项目、扶持资金、孵化基地一体化的服务工作体系和服务平台,建立推进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广东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网平台和青年信息服务站建设,打造3G创意平台。做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举办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做好“爱国奉献,创业广东”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青年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创业,引导广大青年以实际行动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中来。

四、   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委、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周密安排,精心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面向基层,扩大覆盖层面。各地各单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要面向基层、全面覆盖各类青少年群体,要充分把统一组织活动与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使得教育活动渗透到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城乡基层,贯穿青少年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让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能正面影响广大青少年。

(三)突出特色,注重活动效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广东发展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防止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注重活动效果。每个地市级团委直接组织各类报告宣讲活动不少于3场,每个县级团委不少于2场;每个地市级团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每个县级团委不少于1次;每个地市级团委重点挖掘和宣传不少于10位青年典型的青春故事,县级团委不少于5位;地市级少工委直接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县级少工委不少于1次。

(四)阶段总结,贯穿工作始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不断形成热潮,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各级团、队要及时对本地开展青少年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名称、次数、参与人数等情况进行统计,上报上一级团组织。各地市级团委、少工委要对本地的活动加强督导检查,并分别于7月中旬、10月中旬、12月中旬前将本地活动情况上报团省委宣传部、少年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OO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青少年 爱国主义 教育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09527日印发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