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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学生代表参加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279 更新时间:2009/4/22 15: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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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代表参加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

90周年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团委: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引导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精神,经报省委批复,团省委、省青联定于2009429日上午召开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大会。届时,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将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现邀请广州地区部分高校学生代表参加纪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429(星期三)上午9151130。学生代表830前报到并进场完毕。

二、活动地点

广州市合群三马路省委礼堂。

三、活动内容

1.省领导与各界青年一起观赏青年诗歌朗诵会;

2.召开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大会。

活动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四、参加人员

1.广州地区本科院校团委书记;

2.广州地区部分高校学生代表(具体名额安排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1.参加人员要衣着整齐,着白色衬衣、深色长裤,佩戴团徽(广东工业大学国防生须穿国防生制服,广东警官学院警乐队须穿警乐队队服,警服方队须穿警服);

2.参加人员须会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歌唱祖国》;

3.参加人员须兼顾男女性别比例;

4.各高校请带3号校旗,并做好组织拉歌准备;

5.请务必准时进场;

6.活动期间,参会人员尽量不走动。

请各高校落实好参加活动带队老师,并请于424日中午前填写回执(附件3)并报团省委学校部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均为“学校名称+五四纪念活动回执”)。广州地区本科高校团委书记参会回执统一报送团省委学校部,要求同上。

 

联系人:杨树明,陈竹媚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1.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安排

2.参加纪念活动名额安排表

3.五四纪念活动回执

 

                        团省委学校部

                    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

附件1

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安排

 

  间:上午9151015

  容:省领导与各界青年观赏青年诗歌朗诵会

  点:省委礼堂

 

  间:上午10201030

  容:各队伍方阵拉歌

  点:省委礼堂

 

 间:上午10351130

  容: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大会

 :省委礼堂

主持人:团省委书记、省青联主席谭君铁

  1.奏唱国歌

2.宣读表彰决定

3.省领导为受表彰青年颁奖

4.青年代表发言

5.省委主要领导讲话

6.奏唱《歌唱祖国》

参会人员:各市团委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书记,高校团委书记,受表彰代表,省直单位青年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及各届青年代表约1400

附件2

参加纪念活动名额安排表

 

 

中山大学

47

华南理工大学

49

暨南大学

49

华南农业大学

48

南方医科大学

48

广州中医药大学

44

华南师范大学

44

广东工业大学(均为国防生)

4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40

广东商学院

41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41

广东药学院

38

广州体育学院

39

广东教育学院

42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42

广州大学

42

广东金融学院

42

广东警官学院(警乐队92人,警服方队46人,普通方队23人)

161

注:以上参会人数指带队老师及学生代表;各参会高校团委书记座位单独安排,不在以上名额之列。

 

附件3

五四纪念活动回执

学校名称:

 

 

移动电话

团委书记

 

 

带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