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代表参加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代表参加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
90周年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团委: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引导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精神,经报省委批复,团省委、省青联定于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地点
广州市合群三马路省委礼堂。
三、活动内容
1.省领导与各界青年一起观赏青年诗歌朗诵会;
2.召开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大会。
活动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四、参加人员
1.广州地区本科院校团委书记;
2.广州地区部分高校学生代表(具体名额安排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1.参加人员要衣着整齐,着白色衬衣、深色长裤,佩戴团徽(广东工业大学国防生须穿国防生制服,广东警官学院警乐队须穿警乐队队服,警服方队须穿警服);
2.参加人员须会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歌唱祖国》;
3.参加人员须兼顾男女性别比例;
4.各高校请带3号校旗,并做好组织拉歌准备;
5.请务必准时进场;
6.活动期间,参会人员尽量不走动。
请各高校落实好参加活动带队老师,并请于4月24日中午前填写回执(附件3)并报团省委学校部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均为“学校名称+五四纪念活动回执”)。广州地区本科高校团委书记参会回执统一报送团省委学校部,要求同上。
联系人:杨树明,陈竹媚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1.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安排
2.参加纪念活动名额安排表
3.五四纪念活动回执
团省委学校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安排
时 间:上午9:15—10:15
内 容:省领导与各界青年观赏青年诗歌朗诵会
地 点:省委礼堂
时 间:上午10:20—10:30
内 容:各队伍方阵拉歌
地 点:省委礼堂
时 间:上午10:35—11:30
内 容: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大会
地 点:省委礼堂
主持人:团省委书记、省青联主
议 程:1.奏唱国歌
2.宣读表彰决定
3.省领导为受表彰青年颁奖
4.青年代表发言
5.省委主要领导讲话
6.奏唱《歌唱祖国》
参会人员:各市团委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书记,高校团委书记,受表彰代表,省直单位青年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及各届青年代表约1400人
附件2:
参加纪念活动名额安排表
学 校 |
人 数 |
中山大学 |
47 |
华南理工大学 |
49 |
暨南大学 |
49 |
华南农业大学 |
48 |
南方医科大学 |
48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44 |
华南师范大学 |
44 |
广东工业大学(均为国防生) |
40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40 |
广东商学院 |
41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41 |
广东药学院 |
38 |
广州体育学院 |
39 |
广东教育学院 |
42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
42 |
广州大学 |
42 |
广东金融学院 |
42 |
广东警官学院(警乐队92人,警服方队46人,普通方队23人) |
161 |
注:以上参会人数指带队老师及学生代表;各参会高校团委书记座位单独安排,不在以上名额之列。
附件3:
五四纪念活动回执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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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移动电话 |
团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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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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