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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139 更新时间:2009/4/21 15: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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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

90周年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各直属单位:

经省委批准,团省委、省青联定于429(周三)在广州举办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届时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等领导将出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书记,高校团委书记,第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2008年度广东省十佳团县(区、市)委书记、广东省十佳团支部书记、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单位负责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单位负责人,省直单位青年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及各界青年代表。

二、报到时间、地点

1、第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负责人、十佳团县委书记、十佳团支部书记、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单位负责人、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单位负责人,请于281600前到东园宾馆大堂报到(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北30号,总机:37876288)。

2、其他人员请于29日早上830前直接到省委礼堂报到参加诗歌朗诵会和纪念大会。

三、活动内容

1、省领导与各界青年一起观赏青年诗歌朗诵会;

2、省领导接见第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3、召开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大会。

活动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于24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及有关住宿等具体要求报送至团省委办公室。

2、受表彰人员名单随后发出,接到名单后,请各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有关高校团委负责通知落实本系统参加人员,并协助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有关活动。

3、会议重要,请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到达。参会人员请穿正装、制服参会。

五、住宿说明

由于这段时间是交易会期间,广州地区住房相当紧张,大会只安排受表彰人员和外地参加人员的住宿。

联系人:陈璇玲、彭干三,电话:8718560887185612,传真:87185608

 

附件1: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安排

附件2: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回执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安排

 

  间:上午9151015

  容:省领导与各界青年观赏青年诗歌朗诵会(约45分钟)

  点:省委礼堂

 

  间:上午10201030

  容:省领导接见第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点:省委礼堂贵宾室

 

 间:上午10351130

  容: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大会

 :省委礼堂

主持人:团省委书记、省青联主席谭君铁

  1、奏唱国歌

2、宣读表彰决定

3、省领导为受表彰青年颁奖

4、青年代表发言

5、省委主要领导讲话

         6奏唱《歌唱祖国》

参会人员:各市团委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书记,高校团委书记,受表彰代表,省直单位青年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及各届青年代表约1400

 

附件2

 

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回执

 

 

性别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是否参会

住宿要求

 

 

 

 

 

 

 

 

 

 

 

 

 

 

 

 

 

 

请于4241700前将回执传(送)至团省委办公室

联系人:陈璇玲、彭干三

传真:871856088718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