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
90周年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各直属单位:
经省委批准,团省委、省青联定于
一、参加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书记,高校团委书记,第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2008年度广东省十佳团县(区、市)委书记、广东省十佳团支部书记、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单位负责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单位负责人,省直单位青年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及各界青年代表。
二、报到时间、地点
1、第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负责人、十佳团县委书记、十佳团支部书记、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单位负责人、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单位负责人,请于28日16:00前到东园宾馆大堂报到(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北30号,总机:37876288)。
2、其他人员请于29日早上8:30前直接到省委礼堂报到参加诗歌朗诵会和纪念大会。
三、活动内容
1、省领导与各界青年一起观赏青年诗歌朗诵会;
2、省领导接见第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3、召开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大会。
活动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于24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及有关住宿等具体要求报送至团省委办公室。
2、受表彰人员名单随后发出,接到名单后,请各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有关高校团委负责通知落实本系统参加人员,并协助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有关活动。
3、会议重要,请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到达。参会人员请穿正装、制服参会。
五、住宿说明
由于这段时间是交易会期间,广州地区住房相当紧张,大会只安排受表彰人员和外地参加人员的住宿。
联系人:陈璇玲、彭干三,电话:87185608、87185612,传真:87185608。
附件1: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安排
附件2: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回执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安排
时 间:上午9:15—10:15
内 容:省领导与各界青年观赏青年诗歌朗诵会(约45分钟)
地 点:省委礼堂
时 间:上午10:20—10:30
内 容:省领导接见第十一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地 点:省委礼堂贵宾室
时 间:上午10:35—11:30
内 容: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大会
地 点:省委礼堂
主持人:团省委书记、省青联主
议 程:1、奏唱国歌
2、宣读表彰决定
3、省领导为受表彰青年颁奖
4、青年代表发言
5、省委主要领导讲话
6、奏唱《歌唱祖国》
参会人员:各市团委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书记,高校团委书记,受表彰代表,省直单位青年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及各届青年代表约1400人
附件2:
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回执
姓 名 |
性别 |
单位职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参会 |
住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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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
联系人:陈璇玲、彭干三
传真:87185608、8718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