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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大学生参加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八十七周年大会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998 更新时间:2006/4/25 9:24:54

 

 

关于组织大学生参加广东省纪念“五四”

运动八十七周年大会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团委:

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八十七周年大会将于429隆重召开,届时,省委领导将出席大会并讲话,全省各界2000多名青年代表参加大会。为使广大青年学生同庆节日,更好地传承五四精神,决定组织大学生代表参加大会,请各有关高校组织好学生参加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29上午810进场。

二、会议地点

省委礼堂

三、参加人员

广州地区部分高校大学生代表(具体请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1、请各高校大学生代表保持衣着整洁,服装尽量统一;

2、参会的共青团员要佩戴团徽;

3、参会大学生代表能够熟唱《光荣啊!中国共青团》、《走进新时代》、《歌唱祖国》等歌曲(各高校团委准备好以上歌曲的歌词发予每一位参会大学生);

4、各高校要指定一名带队老师,带队老师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请于426前报团省委学校部;

5、各高校要统一组织本校大学生代表参会,并确保准时到会;

6、组织大学生参加纪念“五四”运动文艺晚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赤如、潘剑勇、张艳,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附件:各高校参会大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各高校参会大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表

 

人 数

华南理工大学

100

华南农业大学

100

广东工业大学

100

广东药学院

100

星海音乐学院

50

广州美术学院

50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

100

广东教育学院

100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100

广州大学

100

广州医学院      

50

广东金融学院 

48

广东警官学院

106

合计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