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大学生参加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八十七周年大会的通知
关于组织大学生参加广东省纪念“五四”
运动八十七周年大会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团委:
广东省纪念“五四”运动八十七周年大会将于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省委礼堂
三、参加人员
广州地区部分高校大学生代表(具体请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1、请各高校大学生代表保持衣着整洁,服装尽量统一;
2、参会的共青团员要佩戴团徽;
3、参会大学生代表能够熟唱《光荣啊!中国共青团》、《走进新时代》、《歌唱祖国》等歌曲(各高校团委准备好以上歌曲的歌词发予每一位参会大学生);
4、各高校要指定一名带队老师,带队老师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请于
5、各高校要统一组织本校大学生代表参会,并确保准时到会;
6、组织大学生参加纪念“五四”运动文艺晚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赤如、潘剑勇、张艳,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附件:各高校参会大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各高校参会大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表
学 校 |
人 数 |
华南理工大学 |
100 |
华南农业大学 |
100 |
广东工业大学 |
100 |
广东药学院 |
100 |
星海音乐学院 |
50 |
广州美术学院 |
50 |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 |
100 |
广东教育学院 |
100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
100 |
广州大学 |
100 |
广州医学院 |
50 |
广东金融学院 |
48 |
广东警官学院 |
106 |
合计 |
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