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发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发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动员和引导我省大学生积极投身科学实践,鼓励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搭建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舞台,推动学校与社会的交流与合作,激励大批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积极推进创新型广东的建设,为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好准备,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举办第十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9年1月—2009年6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待定
四、参赛对象
全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五、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承办高校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竞赛设立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各领域学术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六、作品要求
竞赛作品分为理、工、农、医类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社科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参赛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可参加展示。已转让专利的作品和列入国家“十五”攻关项目及“863”计划的成果不能参赛。各高校要积极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参赛,并以此作为评审优秀组织奖的条件。
七、评审奖励
1、评审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础标准,各高校自行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初评,组委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和初审,评审委员会进行预审、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对参赛作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为更好地促进各学历层次学生作品之间的交流,大赛将按照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不同类别对学生作品进行评比。
2、奖励方式。竞赛按四类作品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另设作品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方式及推进步骤
1、竞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2、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各高校举行本校预赛。
3、
5、2009年5月,举行全省决赛,组织优秀作品展览,确定获奖作品和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
6、2009年6月中旬,各校将进入全国竞赛的作品进一步充实完善后报团省委学校部,由学校部统一报送全国组委会。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委要发挥“挑战杯”的品牌效应,积极争取学校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科研处、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学生会干部参加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小组。各校建立“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机制和开展活动的情况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内容。
2、加强宣传发动。要以本次“挑战杯”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大对“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挑战杯”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更加积极地参加“挑战杯”的各项比赛,要注意吸引教师积极参与指导这项活动。同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尽快落实各校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经费、场地等,营造“挑战杯”的良好氛围,
3、做好对参赛作品的组织、指导和校级初评工作。要在学生的参与面上下功夫,引导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各高校参赛作品申报和校级初评工作是开展好此项竞赛的重要基础,要积极联系有关导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聘请本校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估和筛选。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使质量较高的作品进一步得到完善,并指导、帮助学生按申报要求严格履行参赛手续。
4、建立健全“挑战杯”竞赛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各高校要加强学校与社会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挑战杯”的社会影响。要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作为科技创业行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此加强对青年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努力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
十、特别声明
1、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2、组委会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联系人:江凯涛、余泽浩、路征
电话:020-87185614
传真:020-8719561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编:510080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各高校报送作品数额表
团省委学校部
二○○九年一月七日
附件:
各高校报送作品数额表
学校类别 |
理工农医科技论文 |
发明 制作 |
社科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
自由调 配名额 |
全国竞赛发起高校 |
8 |
8 |
8 |
6 |
本科院校(2万人以上) |
5 |
5 |
5 |
6 |
本科院校(2万人以下) |
3 |
3 |
3 |
3 |
高职高专院校(2万人以上) |
3 |
3 |
3 |
3 |
高职高专院校(2万人以下) |
1 |
1 |
1 |
3 |
注意:自由调配名额可根据学校实际调配到任何一个类别,三个类别之间的名额不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