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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评选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4348 更新时间:2008/11/17 2:16:34

1. 团中央《关于评选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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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评选2008年度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决定评选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现将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评选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请于11月19日前登录活动官方网站,进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专区,填写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并提交,并于11月25日前将将晋级候选人的报名表(参见附件)和事迹材料以原件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团省委学校部。每校可推荐2名(按照活动规定,每所高校获奖学生不超过2名)。团省委将根据有关要求,通过选拔后将向团中央提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广东提名名额为44名。

各高校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以活动为契机,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广东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联 系 人:江凯涛,吴嘉亮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1. 团中央《关于评选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点击下载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点击下载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