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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九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和第六批“全国团建先进县(市)创建单位”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829 更新时间:2008/10/16 0:59:10

团粤组字[2008]45

 

关于申报第九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

 建单位”和第六批“全国团建先进县(市)

创建单位”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团委:

 团中央组织部将于今年11月上旬确定第九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和第六批“全国团建先进县(市)创建单位”。现将团中央组织部《关于申报确定第九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和第六批“全国团建先进县(市)创建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团组字[2008]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将推荐申报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名单报团省委学校部,申报表格请1026日前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同时报送电子邮件(见附件)。

联 系 人:袁卫根 顾 磊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真:020-87195615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关于申报确定第九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和第六批“全国团建先进县(市)创建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团组字[2008]24号,点击下载)

 

 

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