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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发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4788 更新时间:2006/3/16 11:42:13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挑战杯”

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发通知

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引导广东青年大学生主动适应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学习创业知识,培养创新意识,树立创业精神,提高综合素质,激发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独立创业、奋发成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创新创业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并在此基础上向第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推荐一批优秀作品。团省委、省学联将联合有关部门举办首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63月—6

二、活动主题

    青春创意  创造未来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高等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高校)在校学生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通过高校申办确定

竞赛设立组委会和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承办单位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评委会由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五、活动方式及推进步骤

第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终审决赛将于200610月在山东大学举行。按照全国竞赛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本次竞赛的方式和推进步骤如下。

1、竞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2、每校申报作品不得超过5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

23月—4月,各高校举行本校预赛;确定承办高校及启动竞赛官方网站(竞赛网站正式开通之前,参赛指南请到团省委学校部网站http://www.gdcyl.orghttp://www.gdcyl.org/xxb/下载)。

35月,举行全省复赛和决赛,组织优秀作品展览,出版优秀作品简介汇编,确定参加全国复赛的作品;

46月中旬,各校将进入全国复赛的作品进一步充实完善后报团省委学校部,由学校部统一报送全国组委会。之后参加全国竞赛的复赛与决赛。

六、奖项设置

竞赛将设金奖、银奖、铜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团队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大学生科技创新系列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其对于推进人才培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与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本次竞赛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出成效。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高校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同时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创造、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有机衔接,为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3、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确保竞赛圆满成功。要利用广播、橱窗、网站等载体,采取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持续宣传,在校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竞赛深入人心,扩大活动在青年学生的影响,使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发展。

八、特别声明

1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2组委会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竞赛活动的正式通知待上级发文后团省委再联合有关部门下发。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及方式:罗贤甲、张艳、植旭明,电话:020-87185614,传真:020-87185614,邮编:51008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电子邮箱:xxb@gdcyl.org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二ΟΟ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