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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团县(市、区)委书记、“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643 更新时间:2008/5/6 11:06:43

关于表彰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团县(市、区)委书记、“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200854

 

2007年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团建,贯彻“青年为本、求真务实、和谐发展、争创一流”的理念,不断深化“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共青团固本强基工程,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集体。全省广大团干部、团员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自觉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省共青团事业取得新发展,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设和谐广东而努力奋斗,共青团广东省委决定,授予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团委等 10个单位“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授予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团委120个单位“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广东公安消防总队梅州市支队梅江区大队一中队团支部10 个单位“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授予茂名市第一中学高二(16)班团支部187个单位“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杨卫国等10名同志“广东省‘十佳’团县(市、区)委书记”称号,授予徐丽芳等10名同志“广东省‘十佳’团支部书记”称号,授予刘华玲等200名同志“广东省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陈欣等100名同志“广东省优秀团支部书记”称号,授予黄志晖等491名同志“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省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再创佳绩。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握发展机遇,找准工作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夯实组织基础,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发展事业,积极投身广东“十一五”规划建设,在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创造更加辉煌的青春业绩。

 

附件1: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名单

附件2: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名单

附件3: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名单

附件4: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

附件5:广东省“十佳”团县(市、区)委书记名单

附件6: 广东省“十佳”团支部书记名单

附件7:广东省优秀团干部名单

附件8: 广东省优秀团支部书记名单

附件9: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附1: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附2:五四红旗团委

附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附4:五四红旗团支部

附5:“十佳”团县委书记

附6:“十佳”团支部书记

附7:优秀团干部

附8:优秀团支部书记

附9:优秀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