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200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广东省优秀团干部表彰人选”的补充通知
关于申报2007-200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广东省优秀团干部表彰人选”的补充通知
各高等学校团委:
根据团粤发[2008]6号、7号和团粤组字[2008]11号文(已挂学校部网站首页公告通知),现将各奖项申报要求重点重申如下:
一、 申报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和“广东省五四红旗团
支部”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
字)。同时,也可附有关宣传报道、照片、录像片、书籍等相关资料。申报材料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于
二、申报“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
在近年获得市级五四红旗团委或已获中央、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的基层团组织中择优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团委,将申报表于
二、 申报“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广东省优秀团干部
表彰人选”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
包括《申报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2份报团省委学校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申报资料,逾期则视为弃权。
联 系 人: 吕宇 许琼娜
电 话: 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邮 箱 : tswxxb3@163.com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路1号团省委学校部
团省委学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