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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7-200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广东省优秀团干部表彰人选”的补充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335 更新时间:2008/3/21 11:44:58

关于申报2007-200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广东省优秀团干部表彰人选”的补充通知

 

 

各高等学校团委:

根据团粤发[2008]6号、7号和团粤组字[2008]11号文(已挂学校部网站首页公告通知),现将各奖项申报要求重点重申如下:

一、 申报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和“广东省五四红旗团

支部”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

字)。同时,也可附有关宣传报道、照片、录像片、书籍等相关资料。申报材料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于200846日前报团省委学校部。

二、申报“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

在近年获得市级五四红旗团委或已获中央、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的基层团组织中择优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团委,将申报表于2008328日前报团省委学校部。

二、 申报“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广东省优秀团干部

表彰人选”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0842将所有申报材料,

包括《申报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2份报团省委学校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申报资料,逾期则视为弃权。

联 系 人:    吕宇   许琼娜

   话: 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箱 :    tswxxb3@163.com

   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路1号团省委学校部

 

 

                               团省委学校部

                             2008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