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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春节期间做好关心、服务留校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209 更新时间:2008/1/11 14: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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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春节期间做好关心、服务

留校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学校部、学联秘书处,各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

近日,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开展共青团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共青团组织在元旦春节期间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城市社区和农村困难青少年等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广东实际,现就我省在春节期间做好关心服务留校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竭诚服务青少年 共建共享促和谐

二、工作内容

1、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各地各高校团学组织近期要深入到经济困难学生当中,摸清本市、本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对他们的数量、困难程度逐一统计,做到心中有数。请各高校团委填写《留校经济困难大学生工作情况登记表》并于119前向团省委学校部报送。

2、深入经济困难大学生开展慰问活动。各地各高校团学组织要广泛筹集资金,为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中专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要关注留校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节日文化和联欢活动。要在校园里做好节日氛围的营造工作。要开展游园活动、联欢晚会、体育比赛、外出参观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留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节日生活。特别是在春节前夕要通过吃团年饭、举办团拜等活动,使留校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欢乐、详和的春节。

4、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各地各高校团学组织要加强沟通和联系,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想方设法为困难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关心和服务困难大学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高校团学组织要积极总结经验,长抓不懈,努力形成机制;要及时向团省委学校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联系人:陈维君、章奕贵,电话:02087185614;传真:02087195615;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留校经济困难大学生工作情况登记表》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二○○八年一月十日

  

附件:

各高校开展关心、服务留校经济困难大学生工作情况登记表

学校名称:

留校过年的大学生人数

 

留校过年的困难大学生人数

 

留校过年的特困大学生人数

 

“福彩爱心助学子” 活动受资助学生留校人数

 

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数

 

提供扶助资金

 

团学组织开展活动计划:

注:此表请于119日前向团省委学校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