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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大中专学生志愿者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预备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609 更新时间:2008/1/9 10:03:43

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大中专学生志愿者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团委、学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以及团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新一代”要求健康成长,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团省委、省学联决定于今年寒假期间开展大中专学生志愿者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一、活动主题

实践科学发展观 奉献青春促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081月下旬至2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本次寒假社会实践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志愿宣讲、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等为主要内容,具体活动项目如下:

1、党的十七大精神志愿宣讲。在大中专学生中组织宣讲团队,深入农村乡镇、街道社区、厂矿企业、中小学等单位,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是报告进行解读,重点宣传科学发展观和与国计民生有关的方针政策,形成青年学生与人民群众共同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了解党的强国富民政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良好局面。

2、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从在校大中专学生中招募“志愿辅导员”及组建“爱心志愿辅导团”,组织动员基层团组织、学生会和志愿者社团协会等面向留守少年儿童开展学习、心理、法律和平安自护等方面的辅导帮扶,并将关爱留守少年儿童作为大中专学生志愿服务和假期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各校要做好大中专学生“爱心志愿辅导员”招募和“爱心志愿辅导团”的组织发动工作,按照“五个一”活动要求(即每学期至少通一次信、谈一次心、送一本书、办一件实事以及与留守少年儿童父母作一次交流等)开展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形成良好的长效机制;鼓励返乡大中专学生开展关于留守少年儿童教育现状、心理状况、与父母交流状况等若干问题的调研活动。

3、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深入乡镇农村向群众赠送有关廉政教育的书籍,派发相关宣传资料,通过海报、宣传栏、广播台等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大力宣传廉政文化,广泛弘扬“敬廉憎贪、勤俭节约、奉公守法、自律自强”精神,促进良好村风民风的形成。

4、返乡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发动广大学生在寒假返乡期间,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专业特点和实践活动的所见、所闻、所为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为家乡建设发展献策出力。

各地各校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北京奥运会宣传、农村普法宣传、志愿者艺术团巡演等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优势、技能特长和成长成才需要,组织开展其他各类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

四、活动组织形式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就便就近开展,主要是高校广泛动员,明确要求,地方团组织积极协作,统筹安排,大中专学生利用返乡度假之机,参与家乡经济社会建设,为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依托已有的社会实践基地,组织部分学生组成适度规模的社会实践小分队,统一开展活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社会实践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环节,各级团学组织要把组织大中专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智力优势,鼓励他们扎扎实实地为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同时促进自身发展。

2、密切配合。寒假前,各学校团组织要通过召开班级、团支部会议,利用校园网络、校内宣传栏等,明确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要求,努力做到人人皆知,争取人人参加。地方团组织要认真调研,了解需求;要掌握本地区在外读书大中专学生人数及返乡情况,认真制定活动安排,做好组织实施的准备工作。寒假期间,地方团组织要及时与返乡度假大中专学生取得联系,把他们组织起来,明确任务,开展活动。

3、注重实效。活动要发挥所长,厉行节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寒假结束后,各学校团组织要召开“实践归来话收获”主题团日活动,举办展览、征文、演讲、座谈会,认真总结实践服务的收获和体会,巩固、扩大教育成果。

各地各校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袁卫根  王飞,联系电话:020-87185614,传真:020-87195615,电子信箱:tswxxb3@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〇〇八年一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