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二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
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第二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重视和各高校的密切配合下,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为了更好地回顾和总结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开展情况,对各项活动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现决定举办第二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地点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馆
四、参加人员
1、省有关领导;
2、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学联领导;
3、广州地区高校团委分管领导和团委书记;
4、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活动顾问;
5、获奖学生代表(需上台领奖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6、大学生代表,具体名额分配请见附件1。
五、活动内容
1、对活动进行总结回顾
2、对获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颁奖
3、文艺晚会(其中穿插大赛部分获奖节目)
六、注意事项:
1、请广州各本科院校高校团委落实校领导参加活动事宜(请填写参加活动回执附件2),并请各高校领导于19:45前到达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馆(南门)休息室(104)签到、休息;
2、需组织学生观众参加闭幕式的高校, 请确定专门负责的带队老师和填写回执(见附件2),于
3、各高校的学生观众要求服装整洁,自带校旗、团旗、手举宣传板(或横幅)等,以活跃现场气氛。宣传板或横幅,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未尽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或华南理工大学团委联系。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江凯涛,章奕贵,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华南理工大学团委联系人:黄佳,联系电话:(020)39380260,39380131(传真),13760886000;
附件:1、学生观众名额分配表
2、参加活动人员回执
团省委学校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学生观众名额分配表
学 校 |
人数 |
学 校 |
人数 |
中山大学 |
180 |
华南理工大学 |
待定 |
暨南大学 |
90 |
华南农业大学 |
90 |
南方医科大学 |
90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180 |
华南师范大学 |
180 |
广东工业大学 |
180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180 |
广东商学院 |
90 |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 |
90 |
广东药学院 |
180 |
星海音乐学院 |
90 |
广州美术学院 |
90 |
广州体育学院 |
90 |
广东教育学院 |
90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
90 |
广州大学 |
90 |
广州医学院 |
90 |
广东金融学院 |
90 |
广东警官学院 |
90 |
广东培正学院 |
90 |
广东白云学院 |
90 |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
45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45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
45 |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 |
45 |
广东司法警察职业学院 |
45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45 |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
45 |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
45 |
广东化工制药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45 |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南华工商学院 |
45 |
注:1、以上人数不含上台领奖学生;
2、其他学校需组织学生参加活动,请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附件2:
参加活动人员回执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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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手机号码 |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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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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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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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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