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实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高校团委:
当前,全省各高校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志愿者已赴或即将赴省内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人员分布点多面广,安全生产面临较大压力。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高校团委要秉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以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各高校团委要严格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严格筛选实践合作单位、评估安全环境,提前认真核查场地安全条件;要面向所有实践项目开展安全评估,对未通过安全评估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的联系,协调安监、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重点社会实践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帮助广大师生积极稳妥化解社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二、全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各高校团委要指导各社会实践团队制定实践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即将赴服务地开展社会实践的团队,要扎实开展行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已开展社会实践的团队,要结合前期实践经历认真查摆风险隐患,针对性查漏补缺、开展培训。培训内容须涵盖交通、饮食、生产等社会实践全过程、各环节,指导师生掌握基本安全尝试和基础急救技能,并备好应急物品。培训须覆盖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师生,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相关社会实践活动。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要督促各实践单位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做好安全防护指导,第一时间向师生提示交通、生活、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帮助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做好应预案,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各高校团委要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和实践单位安全规定,不擅自进入危险区域、触碰未知设备;确保个人出行安全、住宿安全、饮食安全、社交安全,保持通讯畅通,每日向带队老师报备自身状态;不得擅自离队,不得擅自变更社会实践活动计划、行程等;遇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活动并报告,不抱侥幸心理冒险行事。
四、建立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各高校带队老师应全程参与实践,每次开展实践活动前都要提前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对偏离预设路线的情况及时提醒纠正;协调实践合作单位指派专人配合安全管理,加强实践现场监护;不得在天气灾害、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地区,或台风、强雷雨天气等恶劣气象条件等情况下开展活动。
五、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和各高校团委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大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故),按规定时限和流程及时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