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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4204 更新时间:2025/6/4 17: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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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团委:

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有关规定,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两年研究期限已满,团省委结合该批次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启动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范围是《关于公布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的通知》中的所有项目(各高校项目数目见附件1)。完成项目研究并达到结项标准的,由项目研究团队通过结项系统提交结项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结项申请的,按不通过结项处理。

二、结项材料

(一)项目结项报告

各项目团队须提交《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报告》(样式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须按表内栏目和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填写,并经项目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提交至结项系统。结项报告需重点突出助力“百千万工程”战略部署的相关内容,包括项目产出成果、项目人员去向、项目研究的实际应用价值等。

(二)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

1.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须提交论文原刊复印件(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或论文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的查询结果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作者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且论文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及项目编号。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须提交样稿或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论文原文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各类证明模板见附件3,下同)。论文作者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且论文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及项目编号。

(3)未投稿或未录用(在审或返修)论文:须提交论文原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4)核心期刊证明: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须提交稿件录用通知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的核心期刊证明。

(5)会议论文:发表在正式的学术交流会议的会议论文,须提交会议论文集相关页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正文页)或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团省委组织专家组判定是否可等同论文以及可等同的论文等级。

2.专利成果

(1)已授权专利:须提交电子专利证书等专利授权证明材料,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均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

(2)已受理未授权专利:须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等专利已受理证明材料,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均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

(3)已申请未受理专利: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实物成果

制作出实物成果的,须以照片等形式提交实物效果图或相关材料,并提供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或学校团委开具的、能说明该实物成果为本项目研究成果的证明。

4.其他成果

(1)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比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奖团队成员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须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能证明获奖作品为本项目成果的证明。

(2)被省部级以上领导签批的论文、被地市级政府采纳的论文,须提交被签批或被采纳的论文原件复印件,以及签批或采纳情况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金使用情况及证明材料

1.项目资金支出材料

项目配套资金收支情况表:高校团委须联系学校财务部门导出本校各项目的资金支出明细,协助项目填写提交项目配套资金收支情况表。

2.大额凭证

差旅会议费用以1000元为标准,仪器设备费用以2000元为标准,科研业务费用、实验材料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及其他支出费用以资助金额的10%为标准,标准线及以上的单项支出均须提交包括报销凭证(报销单)和发票凭证复印件。如项目所有支出均未达到标准线,则须提交两张项目单项支出金额最大的发票凭证复印件。

3.校级资金配套文件

高校团委须提交校级创新创业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

(四)项目团队成员材料

1.项目团队成员个人总结

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每人提交一篇个人总结,对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体验、感想和收获等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可配以照片进行记录。题目自拟,字数不限。

2.项目团队成员发展情况

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项报告中相应位置填写项目团队成员的(预)毕业年份及毕业去向、未来发展规划等,并由高校团委做好备份和登记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一)项目团队

项目团队须通过“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小程序,进入2023年结项认定界面,参照《校地通—攀登计划系统平台操作指南》(另行下发)填写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6月10日前确认人员信息,于6月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确认人员信息。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项目人员的,由项目团队在结项系统上提交修改申请,由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发起修改信息并提交相关项目人员逐一签字确认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指导老师变动申请表》(可在结项认定界面下载)的PDF扫描件及佐证材料,逐级报高校团委、团省委审核同意后修改。

2.提交结项材料。项目团队须通过结项认定界面进入“项目详情”页面,依次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基础材料、项目论文成果等材料。完成上述操作后,提交至高校团委审核。

(二)高校团委

高校团委须协助各项目完成资金支出进度、大额凭证、其他资金信息(含配套资金文件、项目支出明细表)等材料填报并于2025年6月10日前审核人员变动申请,情况属实且确需修改的,由高校团委审核后提交至团省委进行审核。同时需严格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的结项要求,主持校级结项验收工作,在结项系统上提交校级审核意见,并同步上传校级结项验收工作报告(具体体例要求详见附件4)。

(三)团省委

团省委拟于2025年6月30日前审核确认人员变动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将不予修改),于6月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评定,并公示结项验收结果。具体安排如下:

1.组织专家组验收评定。团省委将在高校自检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各高校提交的相关实证验收材料,从研究成果、经费使用、结项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验收评定。

2.公示结项验收结果。省级结项验收工作结束后,团省委将对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本次结项验收情况将作为后续“攀登计划”“挑战杯”等创新创业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高校项目数量情况

                   2.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报告(样式)

                   3.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证明(样式)

                   4.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校级结项验收工作报告(样式)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刘毅、卢永昌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邮    箱:tsw_xxb@gd.gov.cn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攀登计划”项目结项验收专家组

联 系 人:龙莹、官晓滨

联系电话:13724990286、15914377866

邮    箱:yysjxpj@126.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号东建大厦604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