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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7824 更新时间:2024/3/12 15: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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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团委:

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有关规定,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两年研究期限已到,团省委结合该批次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启动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范围是2022年3月公布立项的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各高校项目情况见附件1)。完成项目研究并达到结项标准的,由项目研究团队通过结项系统提交结项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结项申请的,按不通过结项处理。

二、结项材料

(一)项目结项报告

各项目团队须提交《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报告》(样式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须按表内栏目和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填写,并经项目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提交至结项系统。结项报告需重点突出助力“百千万工程”战略部署的相关内容,包括项目产出成果、项目人员去向、项目研究的实际应用价值等。

(二)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

1.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须提交论文原刊复印件(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或论文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的查询结果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作者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且论文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及项目编号。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须提交样稿或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论文原文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各类证明模板见附件3,下同)。论文作者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且论文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及项目编号。

(3)未投稿或未录用(在审或返修)论文:须提交论文原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4)核心期刊证明: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须提交稿件录用通知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的核心期刊证明。

(5)会议论文:发表在正式的学术交流会议的会议论文,须提交会议论文集相关页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正文页)或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团省委组织专家组判定是否可等同论文以及可等同的论文等级。

2.专利成果

(1)已授权专利:须提交电子专利证书等专利授权证明材料,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均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

(2)已受理未授权专利:须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等专利已受理证明材料,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均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

(3)已申请未受理专利: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实物成果

制作出实物成果的,须以照片等形式提交实物效果图或相关材料,并提供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或学校团委开具的、能说明该实物成果为本项目研究成果的证明。

4.其他成果

(1)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比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奖团队成员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须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能证明获奖作品为本项目成果的证明。

(2)被省部级以上领导签批的论文、被地市级政府采纳的论文,须提交被签批或被采纳的论文原件复印件,以及签批或采纳情况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金使用情况及证明材料

1.项目资金支出材料

(1)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高校团委须联系学校财务部门导出本校各项目的资金支出Excel明细表,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

(2)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表:高校团委须对本校各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剩余资金额度、资金支出率、大额凭证进行登记,于结项系统填报并导出本校各项目的支出进度表。

2.大额凭证

差旅会议费用以1000元为标准,仪器设备费用以2000元为标准,科研业务费用、实验材料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及其他支出费用以资助金额的10%为标准,标准线及以上的单项支出均须提交包括报销凭证(报销单)和发票凭证复印件。如项目所有支出均未达到标准线,则须提交两张项目单项支出金额最大的发票凭证复印件。

3.校级资金配套文件

高校团委须提交依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和本校实际制定的创新创业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

(四)项目团队成员材料

1.项目团队成员个人总结

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每人提交一篇个人总结,对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体验、感想和收获等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可配以照片进行记录。题目自拟,字数不限。

2.项目团队成员发展情况

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项报告中相应位置填写项目团队成员的(预)毕业年份及毕业去向、未来发展规划等,并由高校团委做好备份和登记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一)项目团队

项目团队须登录“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https://gd.kejichuangxin.net),进入2022年结项认定界面,参照《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结项系统平台操作指南》(可在结项认定界面下载)填写相关材料,并于2024年3月22日前确认人员信息,于4月12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确认人员信息。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项目人员的,由项目团队在结项系统上提交修改申请,由高校团委收集相关项目人员逐一签字确认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指导老师变动申请表》(可在结项认定界面下载)的PDF扫描件及佐证材料,逐级报高校团委、团省委审核同意后修改。

2.提交结项材料。项目团队须通过结项认定界面进入“项目详情”页面,依次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成果(含论文、专利等用以结项的成果详情及相应证明材料),并依次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团队成员个人总结、结项证明材料。完成上述操作后,在结项系统导出下载《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表》并提交至高校团委审核。

(二)高校团委

高校团委须于2024年3月29日前审核人员变动申请,情况属实且确需修改的,由高校团委将修改申请提交至团省委进行审核;同时于4月19日前填报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完成校级结项验收,并报送结项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填报资金使用情况。高校团委须收集并在结项系统上填报各项目的资金支出情况,包括资金支出进度、大额凭证、其他资金信息(含配套资金文件、项目支出明细表)等材料。

2.主持校级结项验收。高校团委须严格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的结项要求,主持校级结项验收工作,在结项系统上提交校级审核意见,并同步上传校级结项验收工作报告。

3.报送结项材料。高校团委须收集各项目的《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表》(由项目团队从结项系统中导出)和本校《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验收材料汇总表》(由高校团委从结项系统中导出),加盖校团委公章后报送至团省委。

(三)团省委

团省委拟于2024年4月5日前审核确认人员变动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将不予修改),于4月至5月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评定,并公示结项验收结果。具体安排如下:

1.组织专家组验收评定。团省委将在高校自检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各高校提交的相关实证验收材料,从研究成果、经费使用、结项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验收评定。

2.公示结项验收结果。省级结项验收工作结束后,团省委将对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本次结项验收情况将作为后续“攀登计划”“挑战杯”等创新创业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并纳入高校共青团2024年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高校项目情况

          2.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报告(样式)

          3.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证明(样式)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刘毅、杜澍鑫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邮    箱:tsw_xxb@gd.gov.cn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攀登计划”项目结项验收专家组

联 系 人:李广文、李国伴

联系电话:18902296470、13632390079

邮    箱:16297757@qq.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8号南方证券大厦2401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