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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粤联发〔2024〕6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0748 更新时间:2024/2/28 16: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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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科技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学联,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大学生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支持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科院、省科协、省学联决定共同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4年2月至4月。

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三、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团省委学校部和承办高校团委,负责竞赛日常事务管理。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同时作为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广东省预赛和第十七届广东大学生科技学术季活动组成部分。

本次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内容

大赛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踊跃投身到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中,共设置五个类别。参赛项目应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以下分类选择参赛组别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类:分为人工智能组、网络信息组、生命科学与医药组、新材料组、新能源组;

(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类:分为农林牧渔组、电子商务组、旅游休闲组;

(三)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类:分为政务服务组、金融服务组、消费生活组、医疗服务组、教育培训组、交通物流组;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类:分为环境治理组、可持续资源开发组、生态环保组、清洁能源应用组;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类:重点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分为文化创意与工艺设计组、体育竞技组、文化交流组、经济与贸易组。

五、参赛对象

凡在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广东省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广东省内在校在籍的港澳台侨大学生,均可参加本届赛事。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4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六、申报要求

(一)基础名额

本届大赛分为内地参赛项目、港澳台侨参赛项目两个类别。各高校可申报14个参赛项目,其中内地大学生参赛项目12个、港澳台侨大学生参赛项目2个,各类参赛项目名额不可调剂。

(二)奖励名额

1.获得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和“优胜杯”的高校,可在本届大赛中奖励2个内地参赛项目申报名额。

2.获得2023年度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优秀组织单位的高校,可在本届大赛中奖励2个内地参赛项目申报名额。

3.广东省内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可在本届大赛中奖励2个内地参赛项目申报名额,其中至少1个项目须与本校的一流建设学科相关。

4.非“双一流”建设高校但在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优胜杯”的高校,可在本届大赛中奖励1个内地参赛项目申报名额。

每个团队或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含主要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如团队或个人多报作品,将取消该团队或该个人所在团队的全部参赛资格。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章程。

七、推进步骤

本届竞赛分学校预赛、全省复赛和终审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校预赛(3月7日前)

各高校组织校级竞赛,选拔推荐参加本届大赛的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组织参赛学生通过系统填报参赛作品信息。具体如下:

1.所有参赛作品均须在大赛组委会指定竞赛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网址:http://gd.chuangqingchun.net/)。线上申报时,须在作品内容中隐藏指导老师姓名、学校名称、校徽和其他所有可能透露参赛高校及指导老师资料的信息。系统将于3月4日24时关闭学生申报平台,延期未报的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2.各高校团委审核本校申报作品的参赛资格,并通过系统推报参加复赛作品。各高校团委须根据报送参加全省复赛的项目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见参赛作品申报系统),将可编辑版本与加盖校团委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tsw_xxb@gd.gov.cn)。系统将于3月7日24时关闭校团委审核平台,延期未审核通过的,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二)全省复赛(3月31日前)

1.组委会对各高校上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核。如经竞赛组委会审查参赛资格不符,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且所在学校不得补报替换项目。

2.组委会组织全省网络复赛评审,确定拟授铜奖作品和入围终审决赛作品。

(三)终审决赛(4月30日前)

评委会将通过书面评审、答辩等环节,在入围终审决赛的作品中评出金奖、银奖作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按学校得分总分排名设1个“挑战杯”,本科高校设10个“优胜杯”、高职高专院校设10个“优胜杯”;按校赛组织得分、省赛竞赛成绩和赛后转化育人情况,设置若干个优秀组织奖;按相邻届次竞赛成绩,综合考虑学校团体总分等指标增长情况,设若干个进步奖。

(二)项目奖。设金奖、银奖、铜奖,全省复赛评审出50%作品获铜奖、20%作品进入终审决赛(淘汰30%作品),终审决赛评审出30%作品获金奖、70%作品获银奖。

九、激励措施

支持各高校将指导老师指导大学生团队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的工作情况,纳入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等方面的考评体系;对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且指导大学生团队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国赛金奖、银奖的指导老师,鼓励所在高校在安排下一年研究生招生指标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对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系列竞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推荐免试资格或适当加分优惠政策。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推进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广东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强省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高校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赛事组织机构,安全有序举办学校预赛,切实做好省赛作品上报工作。

(二)多措并举,鼓励支持。各高校要结合大赛的新要求,注重与“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攀登计划”专项资金、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的衔接和拓展,鼓励学生将科技创新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健全完善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政策机制,积极推荐优秀项目(企业)与创业孵化平台和投融资机构对接,引入社会多方力量为参赛项目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三)站稳立场,严格把关。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参赛成员和作品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或在本次参赛作品以及曾在社交网络媒体、公开场合发布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言论的,一律不得参赛。一经发现,组委会将严肃追究相关高校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注重做好大赛宣传工作,广泛借助各类媒体手段,在学生群体中、在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组委会将根据国赛有关安排,视情况对省赛有关安排进行调整。大赛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华南农业大学团委联系。

 

附件:1.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2.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级赛事组织得分实施细则

 

联系方式: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刘  毅杜澍鑫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工作邮箱:tsw_xxb@gd.gov.cn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编:510080

 

华南农业大学

联 系 人:王雅迪、陈亚励

联系电话:020-85280086、85280210

工作邮箱:xtw@scau.edu.cn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道华南农业大学

   编:510642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