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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粤联发〔2023〕29号 关于开展第十八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3499 更新时间:2023/10/27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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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联合开展第十八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以下简称“文体艺术季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奋斗中释放青春活力、追逐青春理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思践悟铸忠诚 挺膺担当建新功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至12月

三、活动对象

广东省内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在粤高校就读的港澳台侨学生和外籍留学生)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活动机构:本届文体艺术季活动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的各项统筹工作;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全省统一评选比赛

1.大学生书画艺术作品比赛。书画艺术作品比赛分设专业组(书法、绘画、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参加)和非专业组,接受个人或组队形式提交作品参赛。高校推荐以“绿美广东”为主题的书画艺术作品参赛,挖掘能抒发南粤青年心向党情感的优秀作品。通过比赛彰显岭南气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艺术交流,在实践中育人,提升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和鉴赏能力,营造浓厚的文艺教育氛围。

2.广东高校活力社团风采展示比赛。全省高校学生社团聚焦广东青年下乡返乡兴乡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三年行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发、设计、升级社团精品项目,以实际行动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活力社团风采展示活动将评选出不多于200个优秀社团精品项目。

3.粤港澳青年大学生短视频征集比赛。比赛分为三个主题,分别为“高质量发展春风”“绿美广东”“文化赓续”,分设普通组和国际组(港澳台侨学生、外国留学生参加)。面向广东青年大学生(含港澳台侨学生、外国留学生)征集一批内容新颖、主题鲜明、视角独特的短视频作品,从不同话题、不同领域、不同层面讲述广东高质量发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岭南文化赓续创新的故事,以青年人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形式讲好广东发展故事,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4.不打烊创作营广东大学生新媒体达人培养计划。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进行遴选,通过鼓励学生以个人或组队形式,创作主题创意音视频、漫画等新媒体文化产品,旨在发掘一批具有较强新媒体创作能力的学生纳入达人培养计划,提供优质的学习实践和培育资源进行重点孵化。优秀作品还将在广东共青团新媒体矩阵、各大媒体及网络平台宣传推广,传递新时代青年学子的网络正能量声音。

(二)高校自主开展活动

1.广东大学生校园歌唱活动。鼓励各高校结合自身文化及特点开展校园歌唱活动,活动应以学生覆盖面为导向,增强学生的参与感,参赛曲目要求健康积极向上。鼓励高校动员香港、澳门籍学生共同参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学子以音乐演绎为桥梁,交流交融,展现昂扬向上的青春风貌。

2.广东大学生校园趣味体育活动。活动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及香港、澳门高校大学生开展,由广东省学联发出倡议,各高校自行规划在校内开展以“绿美广东,青春接力”为主题的趣味运动会、迷你马拉松、荧光夜跑、集体健身操等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以热情洋溢的青春力量奋进新征程。

六、推进步骤

1.2023年10月下旬:主办单位确定各子项目承办单位并形成活动总体通知;各承办单位报送子项目具体工作方案。

2.2023年10月下旬:主办单位于组委会办公室官网公布各子项目具体通知;各承办单位启动活动报名,及时向组委会办公室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做好宣传工作。

3.2023年11月至12月:各子项目全面开展,复赛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决赛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

4.2024年1月:主办单位于组委会办公室官网公示各子项目获奖名单,同时评选相关奖项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七、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评委安排

1.评委邀请:为保证活动与比赛的公平公正,评委专家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2.评委人数:原则上终审决赛每个组别不少于5名评委。

3.评委构成:活动评委由业界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组成。

八、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面向参与比赛和活动的高校,设立“优秀组织奖”;面向参与指导比赛的老师,设立“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面向参与比赛的学生(团队),设立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二)评选标准

“优秀组织奖”根据承办高校执行情况以及各高校校级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学生参与度、活动覆盖面、活动宣传情况以及活动亮点成效等)等进行评选。凡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项目,其指导老师可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原则上每个项目授予不超过2名老师);一、二、三等奖等奖项比例根据比赛实际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设定。

(三)表彰办法

相关证书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证书发放等工作由各承办单位协助完成。

九、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单位、各高校要将文体艺术季活动作为本辖区、本系统、本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承办省级文体艺术季活动子项目的高校要充分结合专业优势和学校特色,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形式,有效发挥省级示范作用。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各高校要及时做好活动的过程报道和总结提炼工作,积极整合新媒体平台和矩阵力量,开发设计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学生喜爱的宣传产品,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请各高校将开展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的情况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报道要求概括说明学校校级文体艺术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学生参与度、活动覆盖面、活动宣传情况以及活动亮点成效等,于2023年12月15日前填写校级活动开展情况表(见附件)并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第十八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校级)开展情况表

 

联 系 人:梁兆铭、石小惠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联系邮箱:tsw_xxb@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