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共青团“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省级宣讲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有关部署和“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工作指引要求,引导大学生立足实际、找准定位,树立理性、平实的择业观、就业观,主动到基层一线“自找苦吃”、踏实奋斗、成长成才,团省委、省学联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不少于5场广东共青团“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省级宣讲会,现启动承办高校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申报要求
鼓励省内高校邀请团中央或广东省“就业引航”宣讲团成员、基层就业优秀大学生代表、优秀校友代表、合作企业代表等,以就业观念引导、就业政策解读、就业技能指导为主题,结合本校特色,开展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省级宣讲会,并面向全省进行直播。
三、申报流程
请有意申报的高校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团省委学校部邮箱提交《2023年广东共青团“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省级宣讲会申报表》(附件1)。申报内容要详实明确,不得弄虚作假。团省委学校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审,选定承办高校。
四、相关保障
对于承办省级宣讲会的高校,团省委将按照每场不少于3000元的标准下拨配套经费,并共同制定宣传设计方案(含推送制作、海报设计、视频封面设计等),并通过“广东共青团”或“广东学联”公众号和视频号进行广泛宣传。此外,鼓励各高校自主开展校级宣讲会。承办省级宣讲会和自主开展校级宣讲会情况,将作为年度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促就业板块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3年广东共青团“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省级宣讲会申报表
2.2023年“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省级宣讲会优秀案例
联 系 人:陈柱飞、李炫志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邮 箱:tsw_xxb@gd.gov.cn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