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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2022—2023学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会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617 更新时间:2023/6/9 21: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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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学联、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有关中等学校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成果,深化广东学联学生会改革,加强理论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拟于6月中旬召开2022—2023学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6月15日(周四)19:00—20:00

二、参会人员

各高校(校区/校园)、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设分会场,全省各地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省内各高校校级、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参会。

邀请各地市学联秘书长、各高校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指导老师、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秘书长/指导老师、在校优秀学生骨干代表列席会议。

三、会议议程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

(二)学习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三)学习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

四、参会方式

会议以线上直播形式进行。请各参会单位填写参会回执(附件1),于6月13日(周二)18:00前通过下方二维码或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WldBWlNQT2dmYmJ6?tab=BB08J2提交回执(指引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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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提交参会回执)

五、会议要求

1.会议以学校为参会单位,原则上每个学校一个参会账号,若有多个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进入会议的账号数量,并在会议中备注好“高校名称+校区名称”。

2.请各地市学联秘书处、各高校(校区/校园)学生会(研究生会)、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积极组织本校学生骨干参与线下集体学习。

3.会议内容重要,请准时出席,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须在会后将书面说明与参会回执盖章扫描电子版一同提交至上述链接或二维码。

 

附件:1.广东学联学生会集体学习会参会回执

          2.广东学联学生会集体学习会参会回执提交指引

 

联 系 人:刘  鹏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