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工作的提示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5023 更新时间:2023/4/26 12:07:27

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有关部署和团中央“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工作提示要求,引导大学生树立理性、平实的择业观、就业观,主动建功基层,团省委学校部现就做好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工作作如下提示。

一、省校引航抓宣讲

1.组建省级引航宣讲团:团省委学校部将组建“就业引航”宣讲团,开展不少于5场“就业引航”线下省级示范宣讲活动,制作新媒体产品并在全省范围内展播。鼓励各高校团委于5月10日前,推荐1至3名就业观念引导员、就业政策解读员、就业技能指导员,通过下方二维码将人员信息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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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宣讲团成员报送链接

2.开展校级引航宣讲会:高校团委以就业观念引导、就业政策解读、就业技能指导为主题,邀请基层就业优秀大学生代表、优秀校友代表、合作企业代表等,结合“西部(山区)计划”宣讲会、“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宣讲会,于5月中旬前开展1场校级“就业引航”主题宣讲活动,并于4月28日前将该场宣讲活动的开展计划(含活动主题、时间、地点、预计规模等信息)通过下方二维码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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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宣讲会开展计划报送链接

二、就业引航进支部

高校团委组织二级学院团委,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针对不同学段特点,于6月30日前至少开展1场“就业引航”主题团日活动,覆盖70%的班级团支部,并指导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就业引航”主题团日活动板块做好活动记录。

1.新生年级团支部:可结合入学教育、职业测试、生涯规划等,组织开展“专业学习与未来就业”话题讨论等活动,帮助学生强化就业意识、初步明确就业发展方向。

2.低中年级团支部:可结合参加校内外各类实践实习活动,组织开展故事分享、体验交流等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提升对个人价值实现、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理性认识。

3.毕业年级团支部:可针对政策宣传、求职实务、就业选择等,组织开展师兄师姐分享、优秀校友宣讲、职场体验等活动,帮助学生把握就业方向、提升就业能力。

三、广泛宣传出产品

高校团委积极开展就业引航文化产品征集活动,组织发动广大青年团员,以“建功基层”“理性择业”等为主题,制作微电影、短视频、动(漫)画等就业引航文化产品。同时加强对大学生就业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声势。团省委学校部拟组织就业引航文化产品评选活动,遴选优秀作品并在省级层面宣传。后续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作为“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今年新增的重要工作内容,将纳入年度工作评价,后续将按照校级引航宣讲会开展情况、主题团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情况、就业引航文化产品宣传力度及报送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联系人:陈柱飞、李炫志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团省委学校部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