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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届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校级自查工作的提示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798 更新时间:2023/3/31 9: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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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有关要求,抢抓春季促就业工作关键期,全力促进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团省委学校部现就做好广东省2023届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校级自查工作作如下提示。

一、复核一遍信息采集

按照《广东省2023届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工作指引》的要求,帮扶学生须填写《帮扶学生就业意向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团组织推荐→高校团委”流程推荐产生。各相关高校团委应确保本校帮扶学生均通过班级团支部推荐产生,并做好“一人一档”信息采集表登记备份。

二、开展一轮谈心谈话

各相关高校团委应组织结对团干于4月7日(周五)前,与帮扶学生进行一轮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帮扶学生求职应聘情况和实际困难,做实做细就业服务,指导学生制定就业策略,争取在春季就业关键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谈心谈话后,结对团干须填写《就业帮扶谈话记录表》(附件2)并交由高校团委备份。

三、进行一次电话访谈

各相关高校团委应组织专人通过电话访谈(访谈提纲见附件3)了解结对帮扶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形成《就业帮扶电话访谈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4月14日(周五)24时前将Excel可编辑版和PDF盖章扫描版统计表,连同校级自查帮扶真实率和帮扶成功率(计算方式详见附件5),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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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访谈情况统计

四、组织一场专题汇报

各相关高校团委应于4月21日(周五)前,召集二级院系团委召开低收入家庭就业帮扶工作推进汇报会,根据电话访谈结果和“团团微就业”系统内结果计算并通报二级院系帮扶真实率和帮扶成功率,了解二级院系下一步具体举措。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可视情况邀请党委分管副书记、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同志参会。

团省委学校部近期将通过电话访谈帮扶学生的方式,对各高校帮扶学生的团支部推荐情况、帮扶团干的帮扶真实率、成功率进行抽查,并依据抽查情况对工作开展滞后、落实情况不佳的高校进行通报,召集相关高校团委负责同志开展调度会。

 

附件:1.帮扶学生就业意向信息采集表

         2.就业帮扶学生谈话记录表

         3.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作电话访谈提纲

         4.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作电话访谈情况统计表

         5.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作考核指标计算方式

       (相关附件已通过信息员群下发)

 

联 系 人:陈柱飞、李炫志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团省委学校部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