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网信办、教育局、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灯塔工程——广东青少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相关要求,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委网信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以下简称“文体艺术季活动”)。本届文体艺术季活动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探索创新线上线下联动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至12月
三、活动对象
广东省内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在粤高校就读的港澳台籍学生和外籍留学生)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委网信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活动机构:本届文体艺术季活动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的各项统筹工作;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活动内容
1.灯塔学习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广大青年大学生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青年工作》,团省委、省学联拟于10月份以专题讲座、青年分享、剧目创编、歌舞展演等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灯塔学习会省级示范活动。各高校参照开展校级专题学习活动。
2.广东大学生“喜迎党的二十大”校园合唱大赛。校园合唱大赛分设合唱组和重唱组,其中合唱组人数不超过50人,重唱组人数须为2人以上。合唱大赛要求两首曲目,一首为必选曲目,从组委会推荐的重点歌曲中选一首参赛,另一首为自选曲目,须为中文曲目,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鼓励原创作品参赛,组委会将视作品质量酌情加分。鼓励学校特邀香港、澳门高校学生共同参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学子以音乐演绎为桥梁,交流交融,展现昂扬向上的青春风貌,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3.第十七届广东大学生舞蹈大赛。舞蹈大赛分设传统舞蹈大赛和街舞大赛。传统舞蹈大赛设专业组(舞蹈相关专业学生参加)和非专业组,接受个人或组队形式参赛;街舞大赛仅限组队形式参赛。鼓励高校推荐献礼党的二十大的原创舞蹈作品参赛,遴选和展示一批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有丰富内涵的优秀舞蹈作品。鼓励高校推荐有粤港澳地区传统文化元素的舞蹈作品参赛。通过激发青年学生的艺术热情,营造健康活泼的文化氛围,坚定青年文化自信,坚持先进文化导向,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注入青春力量。
4.第十二届广东大学生书画艺术作品大赛。书画艺术作品大赛分设专业组(书法、绘画、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参加)和非专业组,接受个人或组队形式提交作品参赛。鼓励高校推荐献礼党的二十大的书画艺术作品参赛,挖掘能抒发南粤青年心向党情感的优秀作品。通过比赛彰显岭南气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艺术交流,在实践中育人,提升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和鉴赏能力,营造浓厚的文艺教育氛围。
5.“不打烊创作营”广东大学生新媒体达人培养计划。新媒体达人培养计划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开展,通过鼓励学生围绕主题创作文章、视频、音乐、漫画、海报等新媒体文化产品,发掘并孵化一批具有较强网络文化产品创作能力的校园自媒体创作者。比赛接受个人或组队形式参与。广东共青团新媒体矩阵、主流媒体及互联网平台将对培养计划中涌现的各类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推广,传递新时代青年学子的网络正能量声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网上舆论氛围。
6. “i运动,新征程”——广东大学生校园趣味体育“云接力”活动。“云接力”活动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及香港、澳门高校大学生开展,由广东省学联发出倡议,各高校自行在校内开展以“i运动,新征程”为主题的趣味运动会、迷你马拉松、集体健身操等形式的体育活动,以粤港澳大湾区为起点,通过自有新媒体平台,邀请全国高校大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以热情洋溢的青春力量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六、推进步骤
1.2022年9月上旬:主办单位确定各子项目承办单位并形成活动总体通知;各承办单位报送子项目具体工作方案。
2.2022年9月中旬:主办单位于组委会办公室官网公布各子项目具体通知;各承办单位启动活动报名,及时向组委会办公室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做好宣传工作。
3.2022年10月至12月:各子项目全面开展,复赛应于11月19日前完成,决赛应于12月3日前完成。
4.2023年1月:主办单位于组委会办公室官网公示各子项目获奖名单,同时评选相关奖项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七、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评委安排
1.评委邀请:为保证活动与比赛的公平公正,评委专家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2.评委人数:原则上终审决赛每个组别不少于5名评委。
3.评委构成:活动评委由业界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相关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八、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面向参与活动的高校,设立“优秀组织奖”;面向参与指导的老师,设立“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面向参与活动的学生(团队),设立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二)评选标准
“优秀组织奖”根据承办高校执行情况以及各高校校级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学生参与度、活动覆盖面、活动宣传情况以及活动亮点成效等)等进行评选。凡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项目,其指导老师可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原则上每个项目授予不超过2名老师);一、二、三等奖等奖项比例根据比赛实际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设定。
(三)表彰办法
相关证书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证书发放等工作由各承办单位协助完成。
九、工作要求
(一)严防疫情,压实责任。各单位、各高校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照所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细抓好执行;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对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工作人员等开展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状况监测等防疫举措。各承办单位要在活动开展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单位、各高校要将文体艺术季活动作为本辖区、本系统、本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承办省级文体艺术季活动子项目的高校要充分结合专业优势和学校特色,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形式,有效发挥省级示范作用,充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探索新形势下的青年大学生文体交流活动模式。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各高校要及时做好活动的过程报道和总结提炼工作,积极整合新媒体平台和矩阵力量,开发设计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学生喜爱的宣传产品,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请各高校将开展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的情况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并填写校级活动开展情况表(详细见附件),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第十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校级)开展情况表
联 系 人:韦朝铭、陈童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