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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广东学联学生会精品服务项目申报和评选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8006 更新时间:2022/3/7 11: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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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学联、各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巩固我省青年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我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建设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学联学生会组织形象,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广东学联学生会精品服务项目的申报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申报对象

(一)各地级以上市学联;

(二)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

三、支持范围

根据申报项目数量和项目质量,评选若干精品服务项目,每个项目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获评“我为同学做实事”广东学联学生会精品服务项目的学生会组织,在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中给予优先考虑。

四、申报类型

引领思想成长类、落实权益维护类、帮助学业进步类、解决就业发展类、帮扶家庭困难类、促进身心健康类、助力社会融入类以及其他类别。

五、申报要求

(一)思想引领成效显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二)服务同学精准有效。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积极畅通校内外沟通渠道,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三)广泛发动分类申报。鼓励各学联学生会组织积极申报。各申报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填写申报表,其中省直属中学、高校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直接报送至省学联;地市学联和非省直属中学的申报工作由地市学联统筹,遴选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报送至省学联;省直中等学校学生会申报工作由省直机关团工委统筹,遴选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报送至省学联。

六、报送方式

2022年3月30日前,各单位需将所有申报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或2)和汇总表(详见附件3)及佐证材料,包括可编辑Word/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命名为“学校/地市/省直机关+我为同学做实事”材料,发送至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sw_xxb@gd.gov.cn。

七、申报流程

(一)推荐申报。3月30日前,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项目审核。4月2日前,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负责审核申报项目。

(三)项目初评。4月8日前,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及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遴选一定比例的项目进入复评。

(四)项目复评。4月18日前,复评项目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展示,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项目评定。4月25日前,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精品服务项目建议名单并公布。

(六)项目交流。4-5月,主办单位将对立项项目进行表彰,并通过新媒体平台、主流媒体、展示交流会等方式广泛宣传。

 

        附件:1.“我为同学做实事”广东学联学生会精品服务项目申报表(高校学生会、省属中学学生会版)

                  2.“我为同学做实事”广东学联学生会精品服务项目申报表(地级以上市学联、非省属中学学生会版)

                  3.“我为同学做实事”广东学联学生会精品服务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 系 人:李倩倩、温录亮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工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