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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指引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6933 更新时间:2022/2/13 0: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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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项目及依据

团中央决定,在2022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21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全国表彰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中青办发〔2021〕3号)》(电子版另发)明确的范围条件、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坚持从严审核,坚持优中选优,提高表彰质量,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申报名额及结构要求

根据团中央分配的申报名额,结合“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和2021年“命脉工程”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全省适当扩大差额比例,采取分领域定向分配的方式,确定各地各单位申报名额数(见附件1),团省委将综合统筹各地各单位申报材料情况向团中央报送推荐名单。

各地各单位要注意控制各行业领域比例结构,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申报;要加大对乡镇街道、两新组织中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和团干部的推荐力度;应注意推荐工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生产一线的优秀代表,尤其是“五四红旗团支部”要重点从工程项目、车间、班组团支部中推荐;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功能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要关注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网络作家等新兴青年群体中的先进典型,在推荐上要予以考虑。为表彰团干部参与乡村振兴,各地各单位可推荐1个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员的专职团干部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占用申报名额)。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推报单位要严格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要加强审核把关,由推报单位或委托相关团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听取全省和市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团的委员会成员和青年代表意见。在此基础上,团省委将按团中央分配名额确定建议表彰对象,在全省进行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对于因失职失察、徇私舞弊等导致“带病表彰”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问责。

(三)把握工作节奏。各推报单位要认真阅读《全国“两红”“两优”材料要求及填写说明》(附件9)和《全国“两红”“两优”申报评选工作注意事项》(附件10),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和申报材料清单保质保量将申报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名单汇总表、所获荣誉奖项等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于2月25日前报送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的推报材料报至团省委学校部,中学和少先队工作者序列的推报材料报至团省委少年部)。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表

2.“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申报名单汇总表(4张)

7.提请撤销全国“两红”“两优”荣誉报告统计表

8.申报事迹材料模板(2份)

9.全国“两红”“两优”材料要求及填写说明

10.全国“两红”“两优”申报注意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汤智勇

电  话:020-87185624;电子邮箱:tsw_jcb@gd.gov.cn

团省委学校部:韦朝铭、黄捷畅

电  话:020-87195615;电子邮箱:tsw_xxb@gd.gov.cn

团省委少年部:李柏章

电  话:020-87195618;电子邮箱:tsw_snb@gd.gov.cn

邮递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寺贝通津1号大院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