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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1405 更新时间:2021/11/8 18: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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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安排,切实支持助力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团省委、省学联决定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2月至4月

二、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和承办高校团委,负责竞赛日常事务管理。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同时作为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广东省预赛和第十五届广东大学生科技学术季活动组成部分。

本次竞赛设立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工作。

三、大赛内容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助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设置五个类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类:分为人工智能组、网络信息组、生命科学与医药组、新材料组、新能源组;

2.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类:分为农林牧渔组、电子商务组、旅游休闲组;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类:分为政务服务组、金融服务组、消费生活组、医疗服务组、教育培训组、交通物流组;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类:分为环境治理组、可持续资源开发组、生态环保组、清洁能源应用组;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类:分为文化创意与工艺设计组、体育竞技组、文化交流组、经济与贸易组。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组别。

四、参赛对象

凡在2022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广东省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广东省内在校在籍的港澳台侨大学生、在粤外国留学生,均可参加本届赛事。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2年7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五、申报要求

本届大赛分为内地参赛项目、港澳台侨参赛项目、留学生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具体参赛要求详见大赛章程。

各高校可申报15个参赛项目,其中内地大学生参赛项目12个、港澳台侨大学生参赛项目2个、外国留学生参赛项目1个。各类参赛项目不可调剂。

获得第十二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和“优胜杯”的高校,及本届大赛承办高校,可在本届大赛中奖励2个内地参赛项目申报名额。如承办高校获得第十二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或“优胜杯”,奖励申报名额不累加。

每个团队或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含主要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如团队或个人多报作品,将取消该团队或该个人所在团队的全部参赛资格。

六、推进步骤

本届竞赛分学校预赛、全省复赛和终审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2月20日前,各高校组织校级竞赛,选拔推荐参加本届大赛的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组织参赛学生通过系统填报参赛作品信息。竞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要求如下:

1.所有参赛作品均须在大赛组委会指定竞赛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网址:http://gd.chuangqingchun.net/)。线上申报时,须在作品内容中隐藏指导老师姓名、学校名称、校徽和其他所有可能透露参赛高校及指导老师资料的信息。

2.各高校须根据报送参加全省复赛的项目填写《作品项目汇总表》(见参赛作品申报系统),加盖校团委公章后,分别以PDF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系统将于2月20日24时关闭学生申报平台,延期未报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二)2月21日至2月25日,各高校团委审核本校申报作品的参赛资格,并通过系统推报参加复赛作品。

系统将于2月25日24时关闭校团委审核平台,延期未审核通过的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三)2月26日至2月28日,组委会对各高校上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核。如经竞赛组委会审查参赛资格不符,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且所在学校不得补报替换项目。

(四)3月下旬,组织全省网络复赛评审,确定拟授铜奖作品和入围终审决赛作品。确定入围终审决赛的作品,须于3月31日前将商业计划书和《作品申报表》纸质版一式四份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均采用A4纸打印,分开装订。其中《作品申报表》可以显示高校或个人信息,但商业计划书的封面和正文内容中不得有任何高校或指导老师等其他信息。

(五)终审决赛计划于4月中旬举行,评委会将通过书面评审、答辩等环节,在入围终审决赛的作品中评出金奖、银奖作品。终审决赛期间,组委会将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视情组织优秀项目(企业)与创业孵化平台和投融资机构对接,鼓励创新创业成果落地孵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确定。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集体奖、项目奖。集体奖按学校得分总分排名设1个“挑战杯”,本科高校设10个“优胜杯”、高职高专院校设10个“优胜杯”;项目奖设金奖、银奖和铜奖,具体奖励规则见大赛章程(详见附件)。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推进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广东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强省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高校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赛事组织机构,完善“省-校-院(系)”三级赛制,安全有序举办校内选拔赛事,切实做好省赛作品上报工作。

各高校要加大审查力度,对参赛成员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或在本次参赛作品以及曾在社交网络媒体、公开场合发布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言论的,一律不得参赛。一经发现,组委会将严肃追究相关高校责任。

(二)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高校要结合大赛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要注重与“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的衔接和拓展,鼓励学生将科技创新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以创新促进创业。在对参赛项目和个人的激励支持上,各高校要依托大赛平台健全完善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政策机制,积极推荐优秀项目(企业)到“中国青创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挂牌,引入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参赛项目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团委要注重做好大赛宣传工作,广泛借助各类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组委会将根据国赛有关安排,视情况对省赛有关安排进行调整。大赛未尽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附件: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草案)

 

联 系 人:陈柱飞、张家煜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工作邮箱:tsw_xxb@gd.gov.cn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    编:510080

            

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代章)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