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办事指南

(团粤办联发〔2021〕1号) 转发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办事指南 点击数:6470 更新时间:2021/6/17 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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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日前,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制定了《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并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