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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六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6498 更新时间:2021/4/16 16: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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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科技局(委)、科协、学联,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全省高校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团省委联合有关单位举办第十六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至5月

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深圳大学、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南山区人民政府

竞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负责竞赛日常事务。竞赛设立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各领域学术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校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工作。

三、参赛对象

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省内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四、推进步骤

1.3月31日前,各高校组织校级竞赛,遴选参加全省复赛的作品,报送校级赛事组织得分有关材料。各高校须对所有参加校级竞赛的作品,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内容须包括项目名称、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校赛获奖等级等关键信息),并采取醒目方式标注拟推荐参加省赛的作品。线上申报时,作品及附件中涉及到的学校、院系等名称须隐去,为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作品及附件中的参赛学生的姓名须保留。竞赛申报平台将于3月25日17时关闭作品申报功能,于3月31日17时关闭校团委审核功能。各高校申报作品分配数额详见附件1。

2.4月1日至4月中旬,组织参赛资格审查、全省复赛评审,确定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所有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应报送相关作品材料和《申报书》(一式四份)至深圳大学团委,相关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3.5月中旬,举行全省终审决赛,组织优秀作品展览,确定获奖作品。

4.5月底,公示并向全国赛组委会推荐参赛高校及作品。

5.6月底前,各高校采取座谈交流、讲座论坛、项目展示、公开路演等形式,组织省赛获奖团队在校内开展宣讲交流活动,并于6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佐证材料报团省委学校部电子邮箱。活动开展的场次、覆盖学生占比等情况列入校级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

五、奖项设置及激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本届竞赛设集体奖、项目奖。集体奖按学校得分总分排名设1个“挑战杯”,本科高校设15个“优胜杯”、高职院校根据最终成绩设若干个“优胜杯”;依据校赛组织得分、省赛竞赛成绩和赛后转化育人等情况,评选若干个“优秀组织奖”,获得本届竞赛“优秀组织奖”的高校,可在下届竞赛中增加2个参赛指标。项目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具体奖励规则见大赛章程(附件2)。

(二)激励措施。本届竞赛在原有“挑战杯”系列竞赛明确的有关激励措施基础之上,根据校级竞赛组织发动情况,增设参赛作品名额奖励。校级竞赛参赛学生人数占本校符合参赛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人数比例前10名的本科和高职院校(参加校赛学生人数占比取小数点后2位数,如比例数值相同,按照校级赛事参赛项目总数与在校生总数比例确定排名),可在附件1中明确的报送作品总数外,另报送最多2件作品。所有参赛高校均可于3月31日前在竞赛申报平台填报2个候选作品,经审查、公示确定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校后,此类高校的候选作品可参加复赛评审,其他高校的候选作品则不予参赛。符合奖励条件但未申报候选作品的高校,视为放弃奖励名额,由后续高校递补获得。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校要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校团委、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组织协调机构,加强赛事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校级赛事的组织和评审工作。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高校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科技性和普遍性,建立和完善校级竞赛组织机制,并积极开展院(系)级竞赛,把“挑战杯”办成同学们身边的比赛,引领更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投身科技创新。要充分运用“攀登计划”实施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报“攀登计划”立项项目参赛。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未能进入省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

(三)坚持宗旨,把握导向。各高校要不断完善促进学生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鼓励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发明创造或参加“挑战杯”等科技竞赛活动获取创新实践学分替代选修课学分。要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本地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或社会企业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各类市场、资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结合。

(四)建机立制,激发活力。要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的工作激励和考评机制,通过制度建设把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内化为每一个教师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条件的高校要设立学生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要充分激发二级学院(系部)的主体作用,做到“眼睛向下、重心下移”,鼓励和支持二级学院(系部)的院长(系主任)、学科带头人亲自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团队,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项目质量。

 

附件:1.第十六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数额分配表

          2.第十六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3.第十六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赛事组织得分实施细则(试行)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罗  珂、陈柱飞、王靖玮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电子邮箱:tsw_xxb@gd.gov.cn

竞赛平台:http://gd.tiaozhanbei.net/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团省委学校部

    

深圳大学联系人:詹盛都(竞赛评审类咨询)、汪江(后勤保障类咨询)

联系电话:0755-26537157、0755-26536383

电子邮箱:gdtzb2021@163.com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朝夕楼(西南综合楼)101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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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