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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精品项目申报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4428 更新时间:2019/10/25 11: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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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方案》安排,团省委、省学联决定面向各高校开展“灯塔工程”精品项目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申报范围

全省高校团学组织紧密围绕“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工作要求开展的具有显著育人成效和思想引领作用的活动项目。

三、可申报项目类别

(一)精品项目:共支持30个,其中本科院校组和高职高专组各15个。每个项目颁发证书及5000元支持经费。

(二)培育项目:共支持30个,其中本科院校组和高职高专组各15个。每个项目颁发证书及3000元培育经费,培育期为两年。

每所学校限申报精品项目、培育项目各1项。

四、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引导青年大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围绕思想引领主责主业。注重齐抓共管、全方位融入高校“大思政”工作格局,立足工作基础和实际,发挥高校共青团在第二课堂中的独特作用。

3.关注青年成长成才。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和共青团工作规律,注重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

4.自觉贯彻落实《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方案》,符合方案制定的目标原则和相关要求。

5.精品项目为持续开展两年及以上,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显著,在校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培育项目为开展时间不足两年或即将开展,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思想政治引领预期成效,且注重理念思路和方式手段创新的初创项目。

五、申报方式

(一)网络申报。各高校团委需登陆申报系统网站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提交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建立了评选活动高校联络沟通群,请各高校于10月30日(周三)前安排1名联络员扫码进群(见附件1),以便通知网络申报详尽事宜及咨询答疑,申请信息备注为“高校团委+姓名”。如扫码无法进群,请及时联系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

(二)材料报送。各高校团委需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3),并将盖章版项目申报表于11月22日(周五)前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六、申报流程

(一)推荐申报。各高校团委经校内推荐,择优向团省委申报项目。须按要求填写资料,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二)项目初审。通过资格审查和项目初审,遴选精品项目和培育项目候选项目各50个。

(三)项目终审。精品项目终审采用“高校互评+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各占50%。培育项目终审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四)项目交流。主办单位对立项项目进行通报,将立项项目作为高校共青团团课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并通过新媒体平台和社会知名媒体开展宣传推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团委要紧密围绕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将思想引领贯穿高校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充分认识本次申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申报项目。

(二)实事求是,严肃申报。各高校应按照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细致地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高校团委要强化宣传引导,挖掘、提炼先进经验,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和媒体平台,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营造实施“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的浓郁氛围。

 

附件:1.“灯塔工程”项目申报活动高校联络沟通群二维码

           2.“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精品项目申报表

           3.“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培育项目申报表

 

联 系 人:辛  琦、魏俊宇

联系电话:020-87195612

工作邮箱:tswxxb3@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学校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9年10月25日